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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交易平台上线 丙类户重返银行间市场

2014年11月04日 13:5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每经记者 张喜威 发自北京

  昨日(11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宣布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至此,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丙类户”的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将可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东莞银行金融市场部金融分析师陈龙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非金融机构投资者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既可以利用类似场内交易的优势防止弊端,又可以吸收丙类户的资金来增大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非常好的创新。

  丙类户借道北金所/

  昨日,交易商协会还发布了《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等多份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上海清算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也分别发布相关通知或文件。

  此外,交易商协会昨日还公布了于10月17日印发的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 [2014]35号文)(以下简称“银市场35号文”)。

  根据“银市场35号文”的有关规定,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可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债券投资交易。而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应满足持续经营不少于一年、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等条件。按照要求,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前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北金所应为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做好备案政策咨询、材料收集等服务工作。在接到备案通知书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向北金所申请开立交易账户和办理交易联网手续,向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申请开立债券账户和资金结算专户。据记者了解,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账户分为甲、乙、丙三类户。甲类主要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主要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自去年债市整顿后,中债登公司和上海清算所逐渐暂停了四大类乙类户的开户,经过清理整顿,丙类户已消失殆尽,部分丙类户于今年初升级为乙类户。

  随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作为丙类户的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可以借道北金所重返银行间债券市场。

  可避免利益输送/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能进行交易,只能通过上述平台与由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等报价商进行交易。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相关通知中表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及具备交易商协会主承销类会员资格的尝试做市机构,都可以可通过本币交易系统,向在北金所开立交易账户的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发送现券市场匿名点击成交报价。

  陈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前,丙类账户的交易,都是先在线下进行协商,再在线上登记结算,这个过程就有很大的寻租空间,很容易滋生灰色交易的利益链条。

  “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就可以利用类似场内交易信息公开、一对多的交易方式,避免利益输送问题。在这个交易平台上,做市商开出价格,北金所匿名提供给投资者,投资者只需要点击成交。这样既可以利用类似场内交易的优势防止弊端,又可以吸收丙类户的资金来增大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一个非常好的创新。”陈龙表示,实际上,这些非金融机构投资人本来也是债券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金融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风格、交易模式都比较相似,市场容易出现一边倒的极端情况;有非金融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陈龙还表示,通过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交易平台完成的交易,还只能算作“半场内”的交易。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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