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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DII业务正式开闸 不另设额度审批

2014年11月17日 10:46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证券时报记者从接近央行的人士处得到证实,央行近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业务正式开闸。

  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此举意在拓宽境内人民币资金双向流动渠道,便利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活动。

  据了解,RQDII所涉及的金融机构仍将延续目前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下的四类机构(基金系、券商系、银行系、保险系),只不过RQDII与QDII的区别主要体现在,RQDII可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以人民币计价的产品。

  具体的业务操作方面,《通知》要求,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凭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对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资格的许可文件,在具有相应托管业务资格的境内托管银行处开立境内人民币托管账户。境内托管银行可为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每只产品分别开立境内人民币托管账户。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在境外托管人处为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相关产品开立境外人民币托管账户。

  《通知》要求,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资金汇出规模应以实际募资规模为准,并不得超过其向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的产品最大发行规模。

  市场人士分析称,此举意味着RQDII不再像RQFII那样另设额度审批,通过简政放权充分尊重投资者对外投资的自主性。

  不过,根据《通知》规定,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在开展境外投资业务之前,应先向相关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的准入资格、产品设立和发行、投资活动等应当遵守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一分析师表示,RQDII推出有利于满足境内金融机构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拓宽资金配置渠道;同时带动人民币流入境外市场,并促进境外市场加快创新人民币计价产品,进而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此外,在监管部门力图平衡国际收支的目标下,RQDII有利于在促进资本输出的同时减缓国际收支压力。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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