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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帮事件”引反思 O2O模式的P2P毛病多

2014年11月21日 14:4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在O2O合作模式中,P2P的风控职能几乎全部由合作方承担。合作方担保的存在,更加弱化了平台对于风控体系的建设,导致P2P越发依赖合作方担保来扩大项目体量而忽视平台信用信息的稳固。这已经不仅是该不该刚兑的问题,而是P2P如果没有核心的风控技术和风险定价能力,必然会沦落为对系统性风险起推波助澜作用的工具

  近日,“贷帮网”上千万元贷款逾期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贷帮网”发表声明称,对投资者不刚兑不兜底,并与合作方前海租赁走法律程序。一时间,P2P是否刚兑以及现在是否是打破刚兑的时机,成为业界的焦点话题。对此,业内分析人士表示,“贷帮网”O2O的经营模式或许是更值得关注和反省的问题。

  “贷帮网”于2008年正式上线,算是较老的P2P平台。其CEO尹飞在今年1月份的媒体访谈中称,贷帮“是国内第一家以O2O模式来运行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即在线下做贷款的管理,在线上对接投资人。

  贷帮官网显示,该平台提供的投资项目主要有两类:一是由“贷帮网”合作机构深圳市贷帮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地面部队”通过严格的实地考察和信用审核,将三四线城镇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发布在网上。同时投资人可选择深圳市贷帮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100%本金担保服务。二是由贷帮网对小贷机构进行合作,将债权发布在网上,同时小贷机构需为借款人提供本息回购。

  由于缺乏更具体的数据和信息披露,无从得知“贷帮网”目前更为侧重哪类项目。据悉,贷帮网原本长期专注农村小额贷款,但农村金融业务难以上规模且难以盈利。2013年开始,平台尝试转型,与小贷、担保公司等合作,将批量债权挂在网站上,流转给贷帮的投资人。

  对于这种合作,贷帮官网上的说明如下:“贷帮会选择与业内知名、运作规范的小贷/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并定期对小贷/融资租赁公司的运营状况进行评估、授信,严格控制风险。此外,我们还会在流程上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每笔债权的真实有效性。”

  然而,此次 “前海租赁”虚构标的,将投资人的资金挪至房地产项目。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贷帮真的可以从流程上保证这类合作方的债权“真实有效”吗?

  事实上,在这种合作模式中,P2P的风控职能几乎全部由与合作方承担。目前与P2P对接的小贷公司、票据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都行使着主要的风控职能。同时,合作方担保的存在,更加弱化了平台对于风控体系的建设,导致P2P越发依赖合作方担保来扩大项目体量而忽视平台信用信息的稳固。这已经不光是该不该刚兑的问题,而是P2P如果没有核心的风控技术和风险定价能力,必然会沦落为对系统性风险起推波助澜作用的工具。

  众所周知,上述P2P合作机构多在资金来源上受监管限制。例如,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使用“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而且对外融资“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另外,“只贷不存”的低杠杆运营模式使得不少小贷公司资金流动性差,且资金来源紧张。融资租赁公司也存在类似的情况。除了具有银行背景的融资租赁公司之外,厂商租赁和独立的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与普通工商企业基本无异,主要包括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资本市场上市直接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银率网分析师吴静淼认为,监管层之所以对这类机构的资金来源做出严格限制,主要考虑到若其吸收大量公众资金,将其投向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今年小贷公司的运营状况也说明了这点。目前,小贷公司亏损面接近20%,东部地区和珠三角部分地区一些小贷公司的坏账率超过5%甚至更高,其中有一些不良贷款牵涉房地产项目。“前海租赁”这笔坏账一样栽在了房地产项目上。投资者维权行动和司法审理的结果仍然无法预测,但这一事件已对广泛采用O2O模式的P2P敲响了警钟:所谓P2P与传统金融的“嫁接”应当得到更严格的监管和限制。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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