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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买理财产品 谨防“山寨货”

2014年12月01日 09:1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针对“飞单”事件 兴业银行回应称系前员工私售行为

  新闻追踪

  上次报道索引

  时间:2014年11月25日

  版次:A18《佛山新闻》

  题目:《买理财产品被套牢 五千万资金去哪了》

  上周,本报报道了10多位顺德市民围聚银行门口追讨理财产品亏损一事。昨日,兴业银行顺德支行回应本报称,从未与发行“华融普银”等涉事产品的基金公司签订过代销协议,也从未与涉事投资人建立委托理财关系或签订任何协议,此事系该行下辖龙江、乐从支行前员工个人违规私售理财产品所致。

  调查:

  涉事员工违规私售被开除

  据了解,此前,兴业银行顺德龙江支行、乐从支行的三位员工向客户推荐非银行代销的第三方基金产品并许以高额回报,不少市民投下巨资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但现在却面临较大资金损失。

  事发之后,兴业银行顺德支行立即展开调查及相关善后事宜。兴业银行顺德支行近日在媒体通气会上称,今年8月获知龙江、乐从支行部分客户有可能购买华融普银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产品后,立即展开了全面排查。通过自查发现,支行下辖龙江、乐从支行3名员工受高额销售佣金诱惑,违反监管及该行制度规定,私下向客户推销非兴业银行代销的“华融普银”等基金类产品。

  兴业银行顺德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员工这一私售行为后,该行已于8月份根据规定开除了上述严重违规的3名员工,并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而据顺德公安部门调查,兴业银行龙江、乐从支行涉事的3名前员工已承认在所在支行未批准、未授权的情况下私下违规向客户推销上述产品。

  善后:

  将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员工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兜售第三方理财产品,由此导致的客户损失,银行究竟需不需要担责?对此,兴业银行顺德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产品并非银行代销,员工的销售行为自始至终没有取得银行方的批准授权 ,产品销售协议中也未使用该行印章,且销售佣金也均由员工个人私自收取,员工的行为既不是职务行为,也不能构成表见代理,属于员工违规私售行为(俗称“飞单”)。

  该行同时表示,为协助当事人尽可能减少资金损失,过去数月,兴业银行一方面配合警方展开调查,为相关证据收集提供便利,支持涉事的投资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外聘律师为投资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也有律师建议,相关投资者可通过民事诉讼或刑事报案的方式向出售该基金产品的基金公司主张权利。

  提醒:

  购买之前需

  仔细阅读销售文件

  记者同时采访发现,目前,各大银行都会发售针对不同投资者需求的理财产品,但与此同时,银行从业人员私自违规销售非银行代销产品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飞单”纠纷屡屡上演。

  “之所以会‘飞单’,主要还是高额佣金的驱使”,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据介绍,发生“飞单”事件之后,兴业银行顺德支行方面也采取了进一步的内控措施。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将采用电子化方式设立当日合法销售的理财产品目录,并向投资者明确公示非目录内产品均属违法销售。另外,银行还将在营业网点划定签约区域,增设监控设备,通过电话录音、视频留存等方式,防范员工违规私售非银行代销的产品。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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