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市场各参与方影响深远
央行起草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即将实施的这一制度,将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各参与方产生深远影响。
昨晚,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连平、仇高擎、鄂永健和张成四位专家对此进行了详细点评。他们认为:
从存款人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将改变储户“政府隐性担保、存款无风险”的固有意识,使他们更加关注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选择较为安全的金融机构存入资金。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将强化其风险意识,促使它们理性揽存、理性经营。
从金融稳定的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推出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是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构建存款类金融机构市场化监督和约束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从银行业的市场格局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增强存款人对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民营银行的信心,为其加速发展创造公平适宜的外部环境。
从深化改革的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推出一方面将打破商业银行存款无风险、难以破产退出的现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使其真正成为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为加速乃至最终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具体而言,对银行业利润影响有限,但短期内为存款人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专家分析认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由于保险费率等具体细则未出,尚无法详细测算对银行的影响。不过,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费率可能大体在0.015%-0.02%之间,因上交保险费而造成的银行利润减少比较有限。对存款人来说,由于存款从之前的无风险资产变为有风险资产,为防止存款流失,预计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会进一步提高存款利率,或通过发行高收益理财产品来吸收存款资金,这在短期内对存款人有利。对企业来说,之前曾有观点分析认为企业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这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从而有利于企业存款的稳定。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同时建议,适度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以缓解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面临的流动性波动、负债成本上升及上交保费的压力,保证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