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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存款保险基金要保障安全性保持适当流动性

2014年12月01日 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专家:存款保险基金要保障安全性保持适当流动性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12月1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就央行《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做出讲解。中新网 李卿 摄

  中新网12月1日电 央行11月30日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和应用都做出相应规定。对此,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做客中新网金融频道新闻大家谈时表示,存款保险基金保障安全性、保持适当的流动性很重要。

  《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应当遵循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原则,限于下列形式: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及其他高等级债券;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宗良分析,存款保险基金涉及到机构投资,这个机构承担重要的金融稳定重任,所以安全性是第一位。在这个基础上保持流动性,同时再适当的有所增值。

  宗良进一步解释,存款保险基金投资方向清楚,比如保持流动性存放在央行,投资高级别债券。对于某些在未来能够带来比较稳定的效益的这些方面,经国务院批准也可以投资,但是总体来讲,保障安全性、保持适当的流动性很重要。(中新网金融频道)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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