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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企业发债或将实行备案制

2014年12月03日 13:27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企业债审批流程在经过数月调整之后,日渐明朗。记者12月1日从多位与地方发改委接触过的机构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未来将优化企业债审批流程,拟向地方印发企业债发行六个方面的指导意见。其中包括,优良企业发债将实行备案管理。并依据不同地方负债率情况,将其分为引导区域、适当控制区和风险观察区等,实行企业债发行差别化管理。

  一位与地方发改委经常接触的券商人士11月30日向记者透露,企业债审核网络系统于12月1日正式启动。同时规定每周五下午3点以前预约下周一、周二提交纸质材料申请,申请成功后,系统发送预约号。系统启动后,省级发改委预审职能没有变化,并且整个预审到办结全部流程都能实现网上查询。

  上述券商人士表示,债券市场主要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价格有明确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作为定价基准,采取注册制或备案制都是比较合适的方式。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看,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强对发行人和参与方的事后约束和惩戒机制,采取注册制运行良好,效率比企业债市场更高,问题反而更少。

  一般而言,企业债分为城投债和产业债两大类,主要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批发行。其中,城投债由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行发行,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目的,在企业债中占绝对“大头”。一直以来,企业债在引导产业结构升级调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自2005年以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先后推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超短融等品种,采用市场化的注册制在信用债市场中已成主流。同时,公司债市场也在加速崛起,在证监会的大力推动下,该市场透明度和效率不断提高。

  “再不改革,企业债就会沦为‘城投债’和低信用等级债券的专属品种,在市场上毫无竞争力。”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承销人士说。不过,他坦言,近来发改委有关企业债审批机制改革,确实是试图改变原来审核中存在的“条件不合理、标准随意变、程序不透明、尺度不统一”等根本性问题。

【编辑: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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