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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信用交易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2014年12月11日 10:4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近日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签署《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外汇违规信息的合作备忘录》,与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国家电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签署信息采集合作文件。根据上述合作文件,3家合作券商的证券信用交易信息将定期报送央行征信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外汇违规信息以及环境执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也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将保险担保业务信息、证券信用交易信息等金融信息定期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征信系统在采集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方面的一项重要突破,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将上海市用电客户缴费信用信息逐步纳入征信系统。

  2015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因逃汇、非法套汇、违规汇入、非法结汇、擅自改变外汇或结汇资金用途、非法买卖外汇等活动而构成实质性违规,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外汇违规信息将纳入央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征信系统)。相关外汇违规信息将按季度汇总纳入征信系统,并在征信系统展示5年。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将在部一级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两类执法信息向征信系统实时传送基础上,逐步扩大信息传送范围,并逐步实现全国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环境执法信息的传送,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时效性,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将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规定,按季度统一将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提供给征信系统,进一步促使纳税义务人自觉履行依法纳税义务。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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