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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落地珠海

2014年12月18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月初,广东省最大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商及汽车加气营运商——新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海集团”)通过在珠海中行开立的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专用账户,成功将首笔人民币资金从香港集团总部调拨至境内主办企业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下称“新海能源”),标志着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在珠海正式落地,也意味着珠海市内跨国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全面进入全球化运作时代。

  今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新政,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标志着人民币资本项下开放又前进一步。在新政推出不到两周内,基于珠海中行前期在政策研讨、业务推广、客户储备等领先优势,广州人行选定该行与新海集团签署《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战略合作协议》,珠海就此成为率先启动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地区。

  “早在业务推出前期,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以结算业务部为牵头部门的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专项攻坚小组,经过层层筛选和严格把关,最终锁定省行级重点客户新海集团作为首家目标客户。”珠海中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新海集团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除拥有约82万个固定家庭用户和4300个固定商业用户之外,还拥有一批稳定的终端工业客户,17个位于广州的汽车加气站,销售量占当地市场65%。集团旗下位于珠海高栏港区的液化气,码头的新海能源,作为跨国集团跨境人民币集中运营业务的主办企业,2013年进出口报关量5.6亿美元,年销售收入41.34亿元,2008-2013年连续6年居中国十大液化气码头进出口量前两位。同时,新海能源长期积极配合本地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并曾与珠海中行合作办理广东省首笔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该行负责人透露,新政颁布之前,该行多次与新海集团企业高层商讨合作细节,并前往香港洽谈服务方案,最终于今年6月底取得该集团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主办行授权书。同时,始终保持与珠海人行乃至广州人行的密切联系,协助新海集团成为首家向珠海人行报备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试点企业。

  据了解,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主要包括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两大类。其中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则是指跨国企业集团对境内外成员企业的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款进行集中处理的业务。

  “对于跨国企业集团而言,新的跨境人民币集中运营业务模式有三大利好:一为有利于跨国企业集团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提高资金集约利用程度和管理效率,节约交易费用;二为有利于增强跨国企业集团参与全球贸易和投资活动的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三为有利于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珠海中行相关负责人总结“新政落地开启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银企双赢新模式”。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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