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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股东翻脸“互撕”天弘:余额宝运营正常

2015年01月08日 07:5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复牌后的内蒙君正大单封死涨停。这边厢,内蒙君正因拟以45亿入股华泰保险在资本市场上大红大紫。那边厢,却因迟迟未“按约”向天弘基金增资,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蚂蚁金服的争执不断升级。据内蒙君正昨日公告,双方因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问题闹僵,且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对此,蚂蚁金服方面回应称,内蒙君正公告中存在大量违背事实的内容,也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股东方面重新评估国有资产的书面通知。

  争议一: 未分配利润如何归属

  焦点

  因内蒙君正未“按约”向天弘基金增资,蚂蚁金服于去年12月10日提起仲裁。此事近日引起各界猜测不断。

  据蚂蚁金服的说法,自2014年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后,内蒙君正没按约定交纳近7000万元的增资款,导致天弘基金股东变更信息至今未在工商局更新,因而被蚂蚁金服告上仲裁委。

  昨日,内蒙君正发布《涉及仲裁公告》,首次就此事作出回应称,增资扩股前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内蒙君正公告称,蚂蚁金服在与天弘基金商议未分配利润归属时“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毫无协商解决余地”,完全违背了2013 年10月天弘基金向有关部门上报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第五条第一款“公司现有股东享有本公司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其后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的规定,认为这“直接导致天弘基金增资扩股没有完成”。

  对此,蚂蚁金服回应称,实际上,2014年1月20日,由全体各方正式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第5.2条明确规定,天弘基金公司向投资方承诺并同意,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事先书面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蚂蚁金服称,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依照《公司法》规定,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争议二: 国资评估是否有问题

  焦点

  内蒙君正表示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实质是由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民营绝对控股企业的经济行为,仍待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复。

  据内蒙君正公告,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于2014年6月30日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向国资管理部门紧急汇报。公司咨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

  内蒙君正称:“由于这是一个重大且敏感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我公司无法作出准确的法律判断,也无权解释和进行任何协商,我公司只能做好免除自身法律责任和自我保护工作。”

  对此,蚂蚁金服回应称,截至2015年1月6日,蚂蚁金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增资扩股、履行协议这么严肃的事项,我们十分不理解拒绝履约的理由为何是一个口头通知。” 蚂蚁金服强调。

  影响: 股东吵架不影响余额宝

  股东双方各执一词,而天弘基金作为余额宝的运营方,股权争议是否会影响余额宝的运作引发投资者广泛关注。

  对此,天弘基金方面回应称,增资相关方已通过提交仲裁申请的方式解决增资争议。“相关方解决争议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和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营。”

  蚂蚁金服方面也表示,本次事件只是天弘基金股东层面的争议,对余额宝没有任何影响,对余额宝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与红塔集团因云南白药也同样引发了股权纠纷。而该案最终审判结果为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应返还陈发树22亿元本金及利息,陈发树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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