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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金融办:小贷公司可申请用未分配利润发贷

2015年01月08日 10:2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试行办法,称具备以下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申请利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贷款:(一)成立满一年且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最近6个月月末平均贷款余额不低于可贷资金的90%。(三)上一个季度末的未分配利润不低于200万元。(四)上一个季度末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不良贷款率低于5%。(五)在非现场监管系统中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填报数据。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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