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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错存钱银行拒透信息 银行该受指责吗?

2015年02月02日 15:0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长春小伙子小程错向捡到的他人银行卡存入了7300元,但是,当他找到银行时,银行既拒绝退还钱也拒提供错存银行卡用户的个人信息,导致小程的钱至今无法退还。(据《新文化报》)

  相对于单个的储户,银行肯定是强势的一方。因此,这则消息一出现,有些网民就开始指责银行了,但是,在这起事件中,银行真的该受到指责吗?

  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我们知道,相对于储户受到损失而言,银行总是在维护自身的利益上更积极一些。比如说,如果银行错给储户账户上多划了钱,他们转眼就会划走,且还不说明原因。前不久,江苏小伙李林的账户突然多出80亿元,很快又消失了,银行称没有义务解释。而如果储户利用银行的漏洞多取了钱,银行马上就会借助警方的力量追查。

  但是,长春这事却不能责怪银行。首先,这是小程自身的失误,将自己的钱存入捡到的银行卡上,这种错误也够低级了。其次,银行肯定不能随便将钱从捡到的银行卡划回给小程,也不能将捡到的银行卡的个人用户信息告诉小程。因为,银行是对储户负有保障资金安全和对用户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如果银行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那么,谁的资金也没有安全。

  这和储户在自己卡上错存了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比如说,储户在自己银行卡上存入了1000元,但账户上只显示100元,那么,储户就有权要求银行出示相关的信息,以查找失踪的钱款。如果此时银行对储户的要求置之不理,我们就有理由指责银行冷漠和霸道。

  但是,是不是小程对这错存的7300元完全无能为力了呢?倒也不是。从民法上讲,小程误给他人银行卡存入了钱,而银行卡的用户没有法律和合同上的依据,是不当得利,应当退还给原主人。由于小程不知道银行卡用户的信息,而银行也不能随便透露此信息,那么,在程序上,小程就应当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帮助小程来获取银行卡用户信息,联系上银行卡主人,要求他归还这7300元钱。目前情况下,小程恐怕不得不到法院周折一番,这是他自身重大失误所需付出的代价。

  相对于银行的强势地位,很多情形下,我们确应要求银行的信息能更公开些,服务能更周到,但在特殊情形下,银行必须考虑到各方面利益平衡的问题,银行的谨慎也是为了每个储户的利益,不应当受到责难。(作者为法律工作者)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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