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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岭再现七千万坏账风险 类银行模式频惹争议

2015年02月10日 14:21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因广州纸业贷款逾期风波受到拖累的红岭创投,近日再次因大单业务贷款风险事件站上风口浪尖。2月7日,红岭创投官方发布一则“关于森海园林借款情况的说明”通知,承认该项目可能面临还款风险,并称“由于处置时间较长,在贷款到期前未必能够顺利变现,将按期支付投资者本息”。另据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透露,近期红岭正在准备增资扩股方案,争取将注册金增至5亿元,并积极参与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计划,目前该上市公司已停牌。

  尽管对于红岭创投而言,由大单业务带来的高额收益仍能覆盖当前逾期风险引发的垫付成本,且目前看来风险可控,但其以大额融资项目为主的“类银行模式”运营方式依旧遭遇各方质疑。不少P2P机构负责人表示,类银行模式涉及的业务资金规模庞大、风控风险极高,与P2P行业普遍的小额分散短期的产品设计规律相悖,P2P复制银行模式存在潜在的风险隐患。

  除了红岭创投之外,进入2015年以来,因企业借款逾期引致的流动性风险正在席卷整个P2P行业。在业内人士看来,经历一定时间发酵,不少平台隐藏在内部的问题正在逐渐暴露。伴随P2P市场交易规模的快速扩张,新增平台设立及运营创新模式的不断引入,令P2P平台金融特性更为复杂,其中不乏问题平台迭出,P2P行业整体风险正在加速暴露。

  承诺本息兜底 红岭或再度吞下坏账苦果

  2月6日晚间,一个由网友发出有关对红岭“安徽4号标”项目存在风险的帖子引起坊间热度关注,该帖子质疑上述项目的融资担保方目前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且有多个官司缠身,“安徽4号标”或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另有网友发帖表示,上述项目担保方和借款企业可能存在互相担保的嫌疑。

  2月7日,红岭创投官方回应,发布有关“安徽4号标”借款方森海园林借款项目的详细说明。根据上述说明显示,借款企业森海园林于2014年6月申请借款7000万元,担保措施是森海园林100%股权质押,实际控制人、股东及文达电子提供无限连带担保,文达学院以学费收费权质押。贷款发放后,前三期借款人正常支付利息,但到2014年9月按期进行贷后管理后提出风险预警。

  据了解,目前红岭创投已向福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并于2014年10月查封借款人、担保人名下房产合计37套,面积达到275192.7平方米。此案将于今年5月21日开庭。同时红岭创投方面表示,将积极推动诉讼进展,并促进与借款企业和担保方达成调解,尽快进入执行环节。由于处置时间较长,在贷款到期前未必能够顺利变现,红岭将按期支付投资者本息。

  去年8月下旬,红岭创投因广州纸业危机牵连而遭受高达1亿元左右的坏账,官方称因抵押物处置需要时间,到期借款由红岭创投平台自行垫付。此番红岭再次承诺本息垫付,也被业内视为其平台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必然之举。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则表示,由于此次项目债权清晰,预计本金能够获得追偿,红岭创投实际损失为该项目利息,相比此前纸业项目坏账,此次兑付压力并不大。

  不过红岭创投这种本息兜底的商业模式也引来业内一番争议。深圳某P2P机构负责人表示,本息垫付的主要意图是为了提高交易量和平台规模,并在坏账发生时确保平台信用不遭受巨大打击,“但本息兜底实际就意味着拿平台作为隐形担保,这种方式把平台和所有借款人的风险进行‘连坐’绑定,一旦出现风险,平台必须确保有自己的资金实力来承担风险。”在上述人士看来,本息兑付模式并非一个成熟金融市场的做法,P2P平台本身也已经超越信息中介的职责,对借款风险进行承担,未来P2P去除刚性兑付将是趋势。

  “类银行”模式遭疑 平台拟引入上市公司

  无论是此次的7000万元坏账,还是去年纸业项目亿元借款逾期,大单业务频频触雷却并未更改红岭创投基于房地产业务大额融资的总体经营方式。红岭创投官方表示,截至2014年末,红岭创投待收贷款余额已超过70亿元,随着待收贷款规模的扩大,出现一些不良贷款是正常的,任何一家金融企业都不可避免,关键是能否尽快处置变现,不造成终极损失。据红岭创投官网公告显示,一个融资规模达995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新项目在2月9日正式启动发标,并将出售收入作为该项目的还款来源。

  对于红岭创投缘何青睐大额融资项目,金海贷负责人张博宇分析,转型大单业务主要在于平台自身人才结构的变化及风控管理的要求,“目前红岭创投平台总经理曾任多家分行行长,风控、市场等部门的负责人也有银行履职经历,对业务流程熟悉,大额项目的风控成本就可以做到低于小额项目。此外,借款人企业多数是银行的信用客户,均经过银行的风控审核,相对安全。”

  据了解,2014年红岭创投开始尝试转型“类银行模式”,从主要做小微贷款转为大额贷款项目,并开始大量起用银行从业人员,在风控手段上也逐步向银行靠拢。据零壹财经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末,红岭创投当年共发布大额项目66笔,拆分成577笔借款,共计39.73亿元,最大的项目是湖南某融资项目,融资金额4亿元,最小的项目为某玻璃厂的资金周转,融资金额60万元。其大额标的主要涉及房地产、纸业、大宗商品贸易、食品业等,资金用途主要为企业资金周转、工程款偿付、装修、土地出让金偿付等。与此同时,在人员架构上,红岭创投陆续引入传统银行资深从业人员来组成其现有的高管团队,分管其计划财务、风控、市场、技术、综合等部门,上述银行系团队被业内视为红岭风控的主要保障。

  周世平表示,目前红岭创投持续做大单业务除了房地产项目利润能够覆盖基本风险之外,主要在于新高管团队组建时间不久,从业务管理模式上更适合做大单项目,“不过,未来红岭创投的房地产大单业务在规模和方向不变的基础上,同时会考虑向各个行业渗透。”据红岭方面数据显示,房地产项目投资人年化收益率为18%,资金周转类项目投资人年化收益最高14.5%。

  不过,红岭这种“类银行”模式及其介入大额融资业务的运营思路自开始之际便遭遇各方争议,业内普遍认为,在当前P2P行业发展初始阶段,人才、风控技术和制度环境并不成熟的情况下,贸然尝试大单业务实际上背离了P2P平台发展小额、分散的市场定位,一旦大额融资业务出现问题,平台风控往往会面临巨大的考验。

  深圳万家兄弟总经理董博淳认为,从资金成本控制角度来看,P2P并不适合做大额产品,一方面,P2P大额业务的资金成本基本在10%以上,企业借款成本也随之高企,大额坏账风险较高;另一方面,一些非优质且担保措施不佳的企业会需要寻求P2P平台进行大额借款,违约风险也会较高,“不同于银行低资金成本,如果P2P企业在高成本运营的情况下,没有参照银行留存30%以上的准备金,一旦坏账风险暴露,就会出现兑付的危机。”

  “从目前待收贷款规模和每月盈利情况来看,2015年平稳过渡不是问题,红岭创投真正的流动性大考是在2016年3至6月期间。”针对红岭流动资金不充足、难以覆盖大额融资可能造成的风险,周世平表示,红岭创投近期计划以老股东内部增资的方式将资本金由5000万元增资至5亿元,该增资方案争取今年3月底完成。此外,周世平还透露,红岭创投此前计划跟某公司进行重组合并,现已完成签约,目前该上市公司已经停牌。

  P2P风险加速暴露 规范强化行业信披势在必行

  实际上,进入2015年以来,P2P行业整体面临风险加速暴露的局面,除了红岭创投之外,其他中小平台所遭遇的兑付危机更为频繁,而其中因跑路、诈骗而导致投资者遭遇巨额损失的案例更不在少数。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1月单月的问题平台达69家,月发生率为3.90%,仅低于2014年12月,远高于去年同期。这些问题平台爆发呈现地域性分布,多位于山东、广东,其次是浙江、江苏、四川、上海。

  网贷之家方面表示,这些问题平台平均运营时间达7.18个月,运营时间超过1年的平台达16家,部分运营时间在2年左右的老平台也出现提现困难等问题,如北京的里外贷因涉嫌开发商“自融”导致坏账资金规模高达9.34亿元,目前借款人已经被警方控制,平台无法维持正常提现。据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马骏分析,一方面平台自身涉及“自融”,缺乏真实业务,造成平台资金链断裂、问题随之暴露;另一方面,伴随春节将至,投资人资金需求较强烈,存在平台集中提现的现象。

  不少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临近年底资金紧张局面再次出现,加速了各类平台兑付风险的集中爆发,造成不少平台“失联”、“跑路”事件频繁,而股市向好也令民间理财资金出现集体搬家趋势,给当下P2P行业发展形成巨大冲击。“目前很多P2P平台在运营一段时间之后,由于产品设计理念出现偏差或者资金池模式无法持续,导致隐藏在内部的运营风险正在逐步暴露,坏账率提升、收益难以覆盖风险,最终平台不得不面临倒闭的局面。”董博淳表示。

  “现在很多P2P平台出现过度营销、烧钱炒作的迹象,而不少号称估值千万级别的平台实际融资额只有几百万元,随意标榜作大投资方、高收益前景以及可靠的担保风控的迹象越来越多,而这些都可能是平台存在潜在风险的信号。”有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大部分P2P的各类盈利模式、担保方式、风控手段都发生了异化,令其日渐远离信息中介的本质,加上缺乏监管的环境,令P2P市场出现骗子横行、非法集资风险积聚,需要对当下互联网金融“过热”发展保持谨慎。

  除了防范各类平台风险,强化P2P行业信息披露规范也已成为普遍共识。早在去年8月,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就P2P网贷的监管原则表态时,强调“充分信息披露”,包括项目的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的信息披露,防止发生旁氏骗局,由投资者自主判断,承担风险。上述P2P行业人士同时建议,在提高P2P行业信息透明度方面,可以考虑强化大额融资项目的详细信息披露程度,其披露的信息应包括借款人详细信息、资金具体用途、还款来源、还款方式以及其他担保措施。同时,实时跟进贷款项目,对贷款资金流向做好实时监控,并及时反馈给投资人。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也不能忽视借款人的隐私权,针对不同机构和关联方,进行适度信息披露,从而形成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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