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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民间投融资监管体系 防止投资公司“跑路”

2015年03月12日 11:08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

  去年投资公司“跑路”案频发,仅兰州市一年间就有50家投资公司人去楼空。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建议,应尽快建立民间投融资监管体系。

  梁明远说,国家应尽快建立民间投融资监管体系,将投融资公司纳入金融监管,明确监督部门和职责。对其日常经营进行监管建立信息查询档案和信息披露机制,引导和监督投融资公司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投融资风险。当前,应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牵头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建立投融资公司清理整顿机构,对违规从事金融活动,涉嫌非法集资的投融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据新华社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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