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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改革势在必行 “霸王条款”或废除

2015年03月13日 10:0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高保低赔”、“第三者责任险不包括车主和司机家人”、“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车险“霸王条款”一直为人诟病。上月,酝酿已久的车险改革对外公布。保监会下发《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次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又发布了《2014版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对费率、险种、责任范围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其中备受关注的“霸王条款”或被废除。

  尽管《意见》的6个试点省份中并无广东,但中山业内人士认为,车险改革势在必行,《意见》体现了改革的方向,市民将迎来更多利好。

  车险保价将“实保实赔”

  相比现行条款,《意见》主要在六个方面进行了重大改进和提升。

  根据《意见》,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发生全部损失时,以保险金额为基准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平安保险中山分公司的工作人员阿华打了个比方:一辆新车的价格是15万元,使用3年后,实际价格是10万元。按照现行的车险条例,车主投保车损险需按15万元支付保费,而全损理赔时却按10万元进行赔付。这就是广受争议的“高保低赔”。如果按照改革的最新条款,未来车主投保时仅需按车辆当时实际估价10万元支付保费,全损理赔时也按10万元进行赔付,实现了“实保实赔”。

  自家人列入承保范围

  除了对保费作了新的规定,针对“无责不赔”的问题,《意见》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明确了“车上人员”的范围为“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被列入了承保范围。

  不仅如此,《意见》还将现行的38个附加险整合为11个,一些与实际风险保障关系不大的和涉及增值服务的附加险被删除。此外,《意见》允许市民自由选择“次日零时生效”和“即时生效”两种方式。这意味着,今后车主购买商业险时,可以跟交强险一样即时生效,提车时不必再担心“裸奔”了。

  “关于车险改革,目前我们还没收到通知,没有受到影响。但从网上公布的这个《意见》来看,这体现车险改革将向标准化和个性化发展,更加合理的条款对市民来说必定是利好的。”创世纪一汽大众金融总监李小姐说。

  朱晓宇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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