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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迎注册制时代

2015年04月04日 16:2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继银监会、证监会双双推出资产证券化备案制后,央行也送来注册制政策“礼包”。近日,央行下发公告称,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申请注册发行的证券化信贷资产应有较高的同质性。

  央行透露,此举能够简化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流程,提高发行管理效率和透明度,提高受托机构与发起机构披露信息质量,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应提交注册申请报告、与交易框架相关的标准化合同文本、评级安排等文件。

  此前,国内金融机构申报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需分别向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取得“资格审批”和“项目审批”。去年底以来,多个监管部门的政策协同调整明显加速,审批效率提高。

  2014年11月,银监会、证监会双双推出资产证券化备案制,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银监会对已经取得资质的银行取消资格审批,发行产品“事前实施备案登记”。

【编辑:张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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