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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起航 不需储户交费实现及时偿付

2015年05月05日 14:06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

  据新华网消息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起航”。对于存款人来说,最为关心的是,有了存款保险制度后,自己的存款是不是更安全了?

  储户需不需要交费?

  为更全面充分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存款保险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从覆盖存款范围看,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按照条例规定,我国的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对于老百姓而言,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运行也有不少很关心的问题。储户需不需要交费?答案是,不需要。存款保险的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存款保险实行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其中的风险差别费率,通俗地讲,就是指对风险较高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取较高的费率,反之收取较低的费率。

  对银行财务影响多大?

  综合考虑国际经验、金融机构承受能力和风险处置需要等因素,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平均费率水平大概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二左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起步时的水平以及现行水平,对投保机构的财务影响很小。根据对全国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测算,保费支出占税前利润的比例不足1%。

  我国金融机构数量众多,市场竞争将限制它们将经营成本转嫁给金融消费者。银行不会单纯因为缴纳一点点保费就提高贷款利率、增加收费项目,金融消费者也可以“货比三家”,选择服务最好、价格最优的金融机构。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当出现这些情形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向储户足额偿付存款。

【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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