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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减轻或促保险推更多优惠 具体落实尚需时日

2015年05月08日 15:03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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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将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对此,广州市财税专家表示,虽此政策对中低收入人群而言,所享受的优惠相对较少,但或将促使保险公司推出更多优惠,形成良性循环。

  具体落实尚需时日

  据悉,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昨日,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由于国务院刚出台政策,所以具体落实细则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至于何时会试点,肯定会以上级的安排为准”。

  中低收入者优惠不大

  对此,广州市财税专家、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这一政策将实现“一箭多雕”的效果,“以商业健康保险进行的所得税优惠进行,能达到减轻个人税负的效果。从个人健康角度而言,商业保险针对不同的疾病有不同保障,也能缓解国家在医保支出的压力。”

  林江还分析,“对中低收入而言,优惠力度不大,但设置限额可避免高收入人群利用这一优惠逃税。但个税优惠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人买保险,或促使保险公司有更多优惠,形成良性循环”。(记者 郭苏莹)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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