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保监会:再保险业务监管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督

2015年05月14日 13:21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许晨辉)随着巨额大单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涉足再保业务,而再保业务发展也增加了直保与再保险企的风险传递。为防范风险,昨日,保监会发文表示会随时摸底再保业务发展情况,并要求险企每季度、分险种上报再保险关联交易业务数据。

  保监会是想以此来监测和分析再保险关联交易对保险公司经营结果的影响,这其实也是监管方式从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督的表现。“此前国内外险企从事再保险业务都需要保监会审批,而目前审批流程取消后,保监会将通过业务数据的上报及时摸底来掌握再保险经营状况。”上述保险专家如是表示。保监会于今年4月1日起取消了对外资险企再保险关联交易的审批项目。

  据了解,再保险关联交易是险企利用关联企业的承保能力分散保险风险的渠道之一。在国内,目前仅有中国再保险一家专业再保险公司,部分中资财险公司也在从事再保险业务,接受部分险企大单的分保业务,合资险企则多通过外资股东进行分保。而外资股东却长期游离于中国监管之外,再保险业务及保费收入也很少及时公布。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分析,一旦再保公司出现风险,国内公司分出去的业务也会受到影响。

  保监会一直重视对再保险关联交易的监管,设立了对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的行政审批。早在2004年就针对外资保险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的审批项目做出规定,并于去年进行补充,要求外资险企对再保险业务进行公布。保监会相关人士解释,这样有效降低了再保险关联交易风险,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再保险跨境传递。

  保监会指出,考虑到中资保险公司之间以及个别中资保险公司与境外保险公司之间也构成了较为紧密的关联关系,有必要加强对中资再保险关联交易的监管。为此,保监会要求境内中外资保险公司都应披露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

【编辑:史聪聪】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