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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涉非法集资 查冻涉案资金逾5.42亿元

2015年07月22日 14:29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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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伟龙 通讯员 曾祥龙 王旌) 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1~6月,全省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75起,同比上升250%,抓获涉案人员1363名,刑拘嫌疑人561名,同比上升203.2%。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介绍,5月28日~6月15日,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对某发油脂公司案、某上品互联网公司案等重点案件开展代号为“利剑2号”的收网行动,期间全省共破案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1名,其中刑事拘留132名,取保候审1名,涉案金额约40亿元。

  案例1现场抓获人员最多

  山东老板聘团队广州非法集资

  山东人郭某在山东菏泽经营一家油脂公司,原本是合法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被银行起诉后,该公司的土地、厂房等资产被当地法院查封。穷途末路,郭某便动起了歪脑筋,2009年,他聘请了一个非法集资团队,在广州东风东路和环市东路开了两家分公司,专门搞非法集资。据办案民警称,山东的油厂和广州的分公司属独立运营,按照目前掌握的账册等证据,广州的两家分公司从2013年开始有非法集资记录。

  民警称,整个团伙按比例分成,客户返利21%~23%,操控团队分成30%,而幕后老板郭某则获利剩下的近50%。经查,涉事某发油脂公司、某之元公司等招聘大量业务员在广州市水荫路、环市路、区庄立交等各重点部位派发传单,以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中老年人到其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为由,与投资群众签订《资产担保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许诺年化利率为23%、利息按季度支付,每年分4次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和转账。

  “这些业务员都是经过熟练培训的,技巧很多,有些甚至为了赢得信任,到老人家中帮忙打扫卫生。”民警称,5月28日至29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广州某发油脂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捣毁3个窝点,抓获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财务、业务员等涉案人员210名,刑拘包括主犯在内的3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其余登记信息并入库管控。

  该案还查封涉案土地250亩、房产22套,冻结股权、账户一批。这也是广东警方近年现场抓获人员数最多的一次,并保全大量资产。

  行动中,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会同广州市局经侦支队还配备谈判专家,现场向受害群众、业务员的释法解惑,揭露犯罪实质等。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该团伙通过向客户借款投资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该案涉及5省2000多人,涉案金额3亿多元,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利息,层层提成,是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

  案例2

  

  近年冻结资金最大

  某互联网公司查冻逾5.42亿元

  据介绍,此前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接到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线索,某上品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集资。6月5日晚,警方在北京成功抓获主犯李某增。随后,经侦局又组织广州、珠海市局经侦部门组成专案组在北京、广州、珠海3地同时展开破案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3名。查冻涉案资金逾5.42亿元,查获1万余份合同等关键证据。这也是广东警方近年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查冻资金最大战果。

  经查,自2014年6月至案发,某上品互联网公司利用每1到2个月召开一次投资推介会或者经济论坛,宣称公司以发展电子商务O2O(即Online To Offline,线上线下一体化,倡导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商店中,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经营质优价廉的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契机,引诱社会不特定群众与其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和网站会员。其经营的网络项目获得高额利润只是一个幌子,实质进行非法集资犯罪。

  为了逃避打击,该公司和投资者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的同时,还以珠海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投资人签订利用所加盟的网店推广业务为借口的返利合同。

  据民警介绍,某上品互联网公司通过这2份合同承诺,投资者以2万美元为倍投基数,投资2年,可以获得75%本金返还和2倍本金的利润,年化回报率高达137.5%,该案涉及广东、北京等省市6000多人约20亿元,是近期破获的“投资回报率”较高的非法集资案件。

  粤非法集资犯罪新特点

  1参与人群由中老年群众向多元化发展。参与人员从以往的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人群为主,变成有一定投资知识和经验的群众,甚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群众。部分明知有风险,抱着侥幸心理,专门寻找承诺高额回报的公司和项目,主动参与投资,希望自己在公司资金链条断裂前可以抽身出局。

  2犯罪团伙出现集团化、专业化特点。有的涉案公司聘请专业运作团队,组成专门队伍虚构、包装投资项目,介绍、游说、引诱群众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该团队根据当天收到款项即时按三七至五五比例分成,群众投资款项迅速被犯罪团伙中人员层层提成瓜分。

  3涉案领域由传统领域向新兴行业蔓延。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矿产资源、保健品、证券、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但近年已波及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行业或领域。

  4犯罪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增强,以所谓高科技、互联网+等新模式模糊犯罪界限。不法分子打着高科技、新经济、先进营销模式等幌子,蒙骗投资者。部分犯罪团伙请来专业人士作“参谋”,通过不固定回报率、由代理人负责提现返利等种种手法规避法律、逃避打击。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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