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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融投风险波及3只“隐形”信托

2015年08月21日 07:10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

  如果不承担主动管理类责任,公司会在合同中写明寄托计划为事务管理类信托,受托人仅承担事务管理责任

  ■本报见习记者 王东君

  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融投”)违约一事仍在持续发酵。目前已有10家信托公司成立联合债务委员会,向河北省政府领导提交报告,希望能够督促河北融投尽快承担并履行其连带责任,对到期和违约的利息进行代偿。

  不过,这并非河北融投事件中,参与信托机构的全部。《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事实上,在一些已违约的券商资管计划中,也隐匿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只是这些信托作为“通道”身份出现,在“99号文”对“通道”参与方权责提出明确划分的要求后,由通道权责不明引起的扯皮正逐渐减少。

  藏于资管计划

  背后的信托

  近日,在多次与河北融投沟通无果后,包括方正东亚信托、国民信托、厦门信托在内的十家信托公司成立了联合债务委员会,向河北省政府领导提交了紧急报告,希望河北融投尽快承担并履行其连带责任,对到期和违约的利息进行代偿。

  公开报告指出,在河北融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况下,成立联合债务委员会的11家金融机构(包括十家信托公司和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共设立了24款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约55亿元。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称,若非没有办法,一向谨慎的信托机构肯定不会通过这种自揭伤口的形式披露风险。

  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发现,河北融投牵涉的信托计划并非仅上述24只。只是作为通道业务主体,匿于券商资管计划中不易察觉。

  如首创证券近日公布了旗下多款券商资管产品延迟付息的公告,分别为融胜4号、融胜5号、融胜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募集资金约2.2亿元。无独有偶,这三只信托计划的投资标的均为集合信托计划和银行存款,信托计划分别对应融创安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创安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创安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成立日期分别为去年的5月、7月和10月。

  虽然上述信托计划为集合信托计划,但是在相关信托公司的网站上,记者未能查到相关信息。而受托信托公司也不在发表声明的10家信托公司之列。

  融创安盈信托成立于2014年5月16日,募集资金6100万元,为衡水景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美化工”)提供信托贷款。在今年年初,借款人景美化工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河北融投集团下属北京中聚实业投资公司拟采用并购重组方式持有景美化工80%以上股权,恢复企业生产经营。随后河北融投亦曝出违约风波。同样,融创安稳投向的河北新宝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和融创安科投向的嘉隆控股集团均进入债务重组阶段,河北融投未予代偿。

  上述一信托计划受托人有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称,上述信托计划属于事务管理信托。“市场上还有个别信托公司以‘事务管理类’的方式充当通道,不必承担主动管理职责。”

  99号文后

  通道式“扯皮”不再

  近年频频出现的信托风险中,由“通道”业务中权责不明导致的“扯皮”已频频发生。

  一类是银信合作中,信托公司基于对银行信誉、及产品认购方为银行客户的考虑,并未在合同中明确谁是风险责任承担主体,在产品风险暴露后双方“扯皮”。

  另一类则是信托公司与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合作中,在风险出现后,合作各方由于对承担责任的分歧而导致,在华宸未来淮南志高项目中,包括涉事的湖南信托等都曾表示自身为“通道”,该项目至今未妥善解决。

  “实际上(事务管理类)业务仅仅通过信托合同的形式在信托机构这边走一个文件性流程,相当于通道,回报率也很低,但是可以帮助公司做大规模。不过现在监管层不提倡通道型业务,机构也越来越谨慎。”某信托业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随着近年因类似风险逐渐增多,以及监管对通道业务中的通道功能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之间的权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预计今后因为厘清责任而导致的“扯皮”会逐渐消失。“如果不承担主动管理类责任,公司会在合同中写明寄托计划为事务管理类信托,受托人仅承担事务管理责任。”有信托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去年下发的“99号文”中明确表示,金融机构之间的交叉产品和合作业务,必须以合同形式明确项目的风险责任承担主体,提供通道的一方为项目事务风险的管理主体,厘清权利义务,并由风险承担主体的行业归口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风险防控责任。进一步加强业务现场检查,防止以抽屉协议等形式规避监管。

  信托业协会公布的今年二季度数据显示,信托公司事务管理类信托计划规模占比达34.13%,超过三分之一。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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