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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赃款股市热钱借地下钱庄出境

2015年08月27日 10:35 来源:重庆晨报 

  据新华社电 全国公安机关从8月24日起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地下钱庄集中统一行动。今年4月,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广东、上海、辽宁、浙江、新疆等地公安机关连续破获一批重大案件。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捣毁地下钱庄窝点6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0余名,涉案金额达4300余亿元人民币。广东省公安机关正在加紧侦办的5起案件中,有2起涉及100名“红通”人员的转移赃款活动。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处长欧阳雄等表示,目前地下钱庄案件在全国所有省份均有发生,涉及外贸进出口、房地产、建筑、体育文化等各行各业,其危害全面加深加重。

  打击地下钱庄

  ○公安机关将对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逐起研判分析,查明情况,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公安部将定期通报情况,选择一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并将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督导检查。

  ○各地将对重大案件和重大线索组织专门力量靠前指挥,尽快突破。

  ○进一步深挖上游犯罪,特别是通过地下钱庄案件发现金融证券、贪污腐败、恐怖活动等领域重大犯罪活动。

  地下钱庄危害

  转移赃款的通道

  地下钱庄日益成为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金融、证券、涉税、商贸、侵权伪劣、涉众等几乎所有经济犯罪案件均涉及地下钱庄,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偷渡、贩毒、走私等重大刑事犯罪活动中,地下钱庄也屡屡出现。

  危及国家安全

  有的成为暴力恐怖组织转移资金的“帮凶”;有的被贪污腐败分子所利用,成为其向境外转移赃款的工具。通过地下钱庄,大量性质不明的跨境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外,形成巨大的资金“黑洞”,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犯罪资金

  股市资金

  借道地下钱庄

  据了解,不排除一些股市资金通过该渠道流出我国,从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查处某外资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股市犯罪案件中,就发现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钱庄,为该外资公司向境外转移非法所得达数亿元。

  “借道”地下钱庄的资金鱼龙混杂,犯罪资金是其中重要的一类。深圳“3·06”案中,郑某生等犯罪嫌疑人曾协助另一起合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祥将8532万元赃款转移至香港。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通过地下钱庄将巨额赃款转至国外。周口中储粮案中,曾任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主任的乔建军等人,也是利用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到国外。

  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

  不法分子在境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不法分子通过设立“三无”公司,通过网银等方式协助他人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

  案例1

  虚设40家公司 1年多交易200亿

  今年5月,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反洗钱科移交的线索,称浚成贸易有限公司、万晖贸易有限公司等4间公司的账户,短短1年多内资金交易量达到200多亿元,且资金有明显的过渡性质,有利用进出口贸易公司及境外公司作为媒介设立“地下钱庄”,从事高利放贷及私自兑换外汇非法经营的重大嫌疑。

  7月,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专案组通过国税部门对浚成、万晖公司等进行税务年度评估,发现其存在变造增值税发票结合假合同用于骗取银行承兑汇票,涉及金额巨大。8月4日,专案组以骗取票据承兑犯罪为突破口,对万晖公司(也是浚成公司所在地)和位于禅城的正端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搜查,查获大量承兑汇票复印件、会计凭证、700多枚假公章及合同专用章。5日,8人以涉嫌骗取票据承兑罪被刑拘。

  佛山警方调查发现,2012年开始,犯罪嫌疑人罗某纠合陈某娟等涉案人员,先后在佛山市四个区,以及深圳、中山、东莞、江门等地,虚设浚成贸易有限公司、万晖贸易有限公司等近40家贸易公司,虚构自己控制的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变造公司间开出的发票,甚至私刻包括“中石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在内的上百家公司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用于伪造虚假贸易合同。

  办案人员介绍,涉案人员一方面以此方式做大自己公司的银行流水,骗取银行更高的授信额度;另一方面利用上述虚假材料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后,背书给其他企业,套取大量资金用作持续向银行申领承兑汇票的押金及作民间高利借贷使用,从中获取差额作为利润。佛山警方从扣押的承兑汇票复印件中统计,该伙人员以罗某操纵的上述公司名义,向银行申领的承兑汇票票面金额超5亿元。

  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方面介绍,本案与专门兑换外币的“外汇型地下钱庄”明显不同,除了非法兑换外币,还从事借贷拆迁、高利转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属于“综合型地下钱庄”。涉案人员除了非法经营,还涉嫌私刻公章等多种犯罪。

  案例2

  为确保能兑钱 地下钱庄互扣人质

  83岁的陈达是一名香港籍商人,在内地经商多年。2012年初,陈达出售了在内地的工厂,打算将6000多万元资金转回香港养老。一次饭局上,他将此事告诉了认识多年的朋友、某银行深圳宝安支行行长沈某生。

  “沈某生主动告诉我,他可以弄到外汇结算指标。”陈达说,条件是收取200万元好处费。2012年8月,他分三笔、每笔2000多万元,将钱汇入沈某生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前两笔款项都如约汇入陈达的香港账户,但最后一笔却少给了800万元。双方几经交涉,沈某生又给了175万元,之后突然辞职逃匿。

  感觉被骗的陈达将沈某生诉至法院。法院审查发现,沈某生涉嫌诈骗罪,将案件移交到宝安区公安分局。缜密侦查下,一条涉及地下钱庄的重大案件线索浮出水面。

  “沈某生是通过地下钱庄把数千万元资金转移出境的。”专案组民警曹启南介绍。根据资金流向的脉络,专案组发现涉案的大量银行账户呈现出“金字塔”式的结构:沈某生指定的银行账户收到陈达的款项后,短时间内即向5个账户转移资金,该5个账户随后又各自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

  犯罪嫌疑人、36岁的广东汕头籍男子叶某城,就是5大账户其中之一的实际控制者。在看守所内,叶某城表示,自己从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续费。他进一步转移资金的众多银行账户,分别是借用妻子、姐姐、姐夫、老乡等人的身份证办的。叶某城的姐姐、犯罪嫌疑人叶某莲证实,为操作沈某生转移陈达的资金,叶氏姐弟联系上一家香港地下钱庄后,叶某城作为“人质”被扣押到沈某生所在的银行,同时叶某莲也扣下香港方面的一名“马仔”,以确保陈达在港的银行账户能够及时兑出这笔钱。叶某莲回忆,利用给上家和下家两边报价的价差,叶氏姐弟挣到5万元。据新华社、南方都市报

  深圳查获的地下钱庄伪装成小卖部。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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