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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上午确立 纠纷要30工作日内解决

2015年10月20日 16:1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傅洋)随着保险在人们生活里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北京保险纠纷也逐年上升。今天上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与北京四中院建立保险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未来有条件的保险纠纷案件将更多以事前调解方式进行。保险纠纷原告当事人有望在更短时间解决纠纷并获得合理赔偿。

  本市80%以上的保险纠纷均由四中院和其下辖的北京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审理。自2010年以来,本市各类涉保纠纷年均达2.3万件,激增的案件与司法资源矛盾日益凸显。

  今天上午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诉非衔接机制签署,首次正式确定了保险诉调机制。首先,在立案前通过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在诉讼中,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出具《委托调解函》。达成调解合意后,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相应司法确认。通过分流调解,很多保险纠纷将不必进入司法程序,将有利于保险纠纷矛盾化解。

  “采用诉前和诉中调解等方式,将引导当事人低成本、短时间解决纠纷。保险诉讼调解全程都是免费的。”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纠纷进入到立案阶段,如果通过法院解决,全过程至少要3个月至半年。而目前通过行业部门进行调解,最短20天就可以解决,最长30个工作日就调解执行。

  “通过行业协会调解的案件,履行率是100%。”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行业协会调解案件不存在执行难问题。因为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是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签署过自律公约,如果违反公约将受到一定制裁。J004

  十大保险纠纷案例公布

  今天上午,北京四中院还公布了十大典型保险纠纷案例,通过案例,可发现保险行业行为仍存在一定不规范情形:比如保险代理人未将保险条款给投保人,对免责条款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记载不一致,保险公司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记者上午了解到,随着保险业发展,一些新的案例类型不断出现,比如代位权的问题,比如网络投保出现的问题。

  案例一 被保险人意外死亡,其亲属提供证据与资料后,保险人以无法证明死亡原因拒赔。

  法院认为,保险人不得以保险相对人提供资料证明不足等原因拒赔,被保险人因突发意外死亡,当务之急是考虑生命健康权益,而非取得何种证明。

  案例二 网络购买旅行意外伤害险并附高风险运动意外险,消费者在自家楼下玩滑板摔伤要求保险人赔偿,保险公司以非旅行期间拒赔。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保险人在非旅行期间所受的伤害不属于本案所涉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这也说明很多网购保险者并未认真阅读合同提示。

【编辑: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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