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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须警惕高息陷阱

2015年12月29日 07:52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 

  岁末年尾,一批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外衣的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暴露。与此同时,业界翘首以待半年之久的P2P监管细则终于公开征求意见。网民认为,监管细则将从根本上改变网贷机构缺乏准入门槛、监管规则和体制机制不健全的状态,有利于治理行业乱象,引导行业进入规范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轨道,增强投资人资金的安全性,严防伪金融创新掏空百姓钱袋子。

  高息陷阱下血本无归

  有网民认为,互联网金融在打破传统金融格局、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因缺监管、低门槛的特性吸引了各路人马,致使行业鱼龙混杂。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已超过2000家,累计成交量达到上万亿元。P2P问题平台已经成为股灾之后又一轮财富毁灭的沼泽地,许多人深陷其中甚至倾家荡产。

  据媒体报道,萧山警方近日披露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47名萧山人在高息诱惑下,被卷走了2500余万。

  非法集资往往打着网贷、网络理财产品之名,短期内大量募集资金,动辄许以百分之十几甚至更高的收益率。“这个行业真正的P2P公司,估计一半都不到,绝大部分公司可能披着P2P的外衣,实际上做的是原来传统意义上的非法集资。”网民“刘胜军”指出。

  网民“昆仑之玉98”认为,近期发生的这几起大案,金额都在几百亿之上,受骗人数达几百万,很多人被骗得血本无归,多年的积蓄顷刻化为乌有,不少人都是借债投资。“与被股市套牢相比,P2P真的要比股票还狠毒,它毫无监管。股票最多套牢卧倒,过几年还能解套,而这东西运气不好就颗粒无收。”一位不幸“踩雷”的投资人这样哭诉。

  整肃规范中全面洗牌

  银监会会同工信部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划定了网贷中介机构的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了禁止发放贷款、禁止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

  网民“张俊”认为,随着监管条例的公开征求意见和随后的发布实施,2016年的网络借贷行业将走上规范发展之路,合规的优势平台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大量制度套利者、无风控能力的平台将退出市场。

  网民“王坤”表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互联网指导意见》所提倡的基本原则,而且没有对P2P平台的产品和交易形式做过多限制,对行业应该是一大利好。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对第三方审计和全面信息公开的要求,有利于改变目前严重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记者 明航 整理)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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