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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商业银行收费应明码标价 在醒目位置公示

2016年07月01日 18: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印发《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指南》明确,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其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适用对象、生效日期、投诉方式等。

  《指南》要求,商业银行设立新的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或者提高市场调节价的收费标准,应当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公示。阶段性优惠措施无法及时在价目表中体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公示,并明确标注优惠措施的生效和终止日期。

  《指南》还要求,商业银行应当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措施。需要客户申请的优惠措施,应当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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