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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家公司重组遭遇监管“回锅” 业绩不达标或为诱因

2016年07月18日 0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从函件附属的名单可知,不少最近几年的“妖股”上榜

  ■本报记者 桂小笋

  近日,证监会下发《关于通报重组上市现场检查名单的函》(以下简称证监会函件)的消息见诸报端,其中涉及98家公司的重组事项。

  业界人士认为,监管部门之所以会对重组项目审核杀出回马枪,和此前并购重组的标的公司业绩扎堆出现不达标的状况有关。

  《证券日报》曾在此前的报道中提及,仅今年以来,就有数十家公司发布公告,称此前并购的标的公司,业绩不能达标。

  在这些并购业绩不达标的企业中,虽然有多家公司称收到了业绩补偿方的补偿款或股份,但对于这些并购来的企业,未来能否继续为上市公司贡献利润,却充满了未知,而且,还有公司在履行补偿协议时诸多借口推缷责任。

  例如,中水渔业的并购背后,就留下了一地狼藉。去年1月5日,中水渔业完成收购张福赐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张福赐承诺新阳洲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324万元,并承诺在新阳洲公司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时,张福赐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齐;同时做为张福赐承诺业绩的保证而未支付给张福赐收购价款4400万元中的2200万元按约定用于新阳洲公司2015年度业绩补偿。

  2015年度,新阳洲公司的业绩未达到承诺数额,由此触发补偿条款的实施,中水渔业公告称,发函给张福赐要求按相关合同的约定于2016年6月30日前履行业绩承诺差额的补偿。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未收到张福赐的回函,也未收到张福赐2015年度业绩承诺差额的补偿款。因公司对张福赐是否能认可业绩承诺差额的补偿款无法确定,故公司对该笔业绩差额补偿款暂时无法进行账务处理。

  中水渔业并不是个案。查阅公告可知,由于承诺业绩不能达标触发赔偿条款,交易双方互相指责的案例亦有发生。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并发布规定,对重组、借壳等现象进行严格审核,而从此次流传的证监会函件来看,已完成重组的上市公司,也面临着被重新核查的状况。

  “现将2011年我会明确重组上市规则以来已完成的重组上市项目、目前已公告预案尚未核准的重组上市项目名单提供给你们”。证监会函件称,而从函件附属的名单可知,不少最近几年的“妖股”上榜。证券日报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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