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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8.9%小微企业已有纳税能力 商事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2017年02月28日 15: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济南2月28日电 (曾洁)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商事制度改革后,山东新设小微企业活跃度的调查结果。

  调查显示,山东地区85.4%的小微企业已实现营业收入,58.9%的开业企业已经具备纳税能力,49.8%的小微企业处于中高活跃状态。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赵风勇说,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大众创业的活力,山东小微企业也出现井喷式增长,改革一年内全省共新设小微企业18.58万户,从行业门类看,占比最高的是“批发和零售业”,其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

  “山东新设小微企业带动了127.5万余人就业,对稳定就业具有重要作用”,赵风勇透露,金融业,文体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吸引了不少高校应届毕业生,欠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吸引力尤其大。

  据赵风勇介绍,目前新设小微企业面临着竞争激烈、利润低,经营成本高、人工成本高、租金贵,缺少资金、融资渠道少、融资难等多种困难。其中暂无收入的小微企业管理水平低、管理不善的问题较突出,高收入的小微企业则面临税收负担重、税收比例高等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项调查从山东全省17地市的65个区县中,随机抽取了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一年内(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登记注册的5000家小微企业,并进行了调查。具体调查从2016年8月底开始实施,历时3个月。

  赵风勇表示,政府部门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贷款贴息等补贴,并对首次创业的小微企业提供管理、技能、法律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据悉,商事制度改革自2014年实施,主要包括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原有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硬性规定,取消经营范围的登记和审批,从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等内容。(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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