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去年上海浦东金融消费纠纷案件同比激增超五成

2017年03月13日 15: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上海3月13日电 (李姝徵)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3日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审判白皮书》。浦东法院副院长朱丹当日表示,2016年浦东法院共受理金融消费纠纷26607件,占同期全部金融商事案件的91.47%,较2015年同比增长54.59%,接近2014年的两倍,增幅明显。

  上海浦东法院作为在中国首设金融审判庭的法院,本次发布的白皮书对2016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及系统梳理,剖析问题、短板,提出建议、对策。

  朱丹称,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出现,涉诉主体也随之发生变化,涉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案件明显增多。值得关注的是,以金融消费者为原告的案件数较2015年同比增长49.14%,反映出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的意识显著提高。

  对金融消费者来说,朱丹提醒,首先应具备基本金融常识,正确理解风险收益,购买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其次应提高证据保存意识。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例如发生网上银行盗刷,应及时挂失并报警,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查询盗刷地点和方式,尽可能地将系争交易确定为由他人操作的非授权交易。对于与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合同关系的相关文件以及与个人信息相匹配的身份识别介质均应妥善保存。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朱丹认为,应首先确保金融交易的安全性,若未能本着维护金融消费者交易安全、及时解决纠纷的态度积极调查取证,最终导致举证不能,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应全面、明确、清晰提示金融交易风险,以便消费者及时对交易作出合理判断。金融机构还应拓展争议解决途径,有效降低求偿成本。(完)

【编辑:陈海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