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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监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能力

2017年08月07日 16: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左永刚

  今年3月下旬以来,“一行三会”连续针对金融行业乱象、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和打击,并且及时弥补监管漏洞,如央行推出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银监会若干文件密集落地、证监会处罚数家公司、保监会明确保险业九大重点风险防控领域。时至今日,政策组合拳在一定程度已对违法违规主体起到震慑作用。

  进入下半年,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下,金融监管将趋于常态化,并且整饬金融秩序进入新阶段,该阶段的特点包括兼顾防风险与改革发展,同时寻求监管合力。笔者以为,监管合力在机构设置层面已经给出顶层设计,即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一步需要推动部门间协调,实现对金融行业主体、行为的协同监管,重塑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本位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行业经过快速发展之后,块头不断增大,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没有与量级同步提高,总体来看更像一个“巨婴”,如果未来继续放任各类机构不断搭结构规避监管,“长块头而不增能力”,或将加速侵蚀实体经济利润。

  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的金融业面临两难处境,需要平衡好金融深化改革和去杠杆两者关系,而平衡好这一关系,不能单独强调某一侧,而忽略另一侧,而是需要将两者置于整个金融改革过程中解决。

  可喜的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并要求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

  笔者以为,未来在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后,金融业监管在原有以主体监管的基础之上,将形成主体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的监管局面,这一方面将通过监管撬动金融机构从微观层面自觉主动防范风险,同时兼顾改革与创新,这既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又能推动金融机构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左永刚)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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