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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扶贫小额信贷严禁用于理财及房地产开发

2017年08月18日 09:5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扶贫信贷应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

  严禁用于理财及房地产开发

  本报北京8月17日讯 记者周芬棉针对扶贫小额信贷存在资金使用不合理、贷款发放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保监会及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确保贫困户真正把握“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等政策要点,将扶贫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致富脱贫的特色优势产业,杜绝将小额信贷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将其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支持力度。对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防止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搭便车”。

  要求加强贷款管理。对于贫困户参与的扶贫产业项目,要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产业项目双调查,对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无须偿还本金,办理续贷业务。

  《通知》明确,各银监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包干服务”制度,推动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加强信贷风险防范。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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