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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首次运用资金提存公证方式调解证券纠纷

2018年06月10日 18: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海口某证券交易大厅的股民关注大盘走势。  

  中新网客户端6月10日电 (程春雨)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在一起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纠纷中,首次采用资金提存公证的方式促成了调解纠纷,这也是国内资本市场纠纷调解中首次使用资金提存公证方式。

  在日常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往往陷入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即投资者要求先拿到赔偿,才愿意撤诉或履行约定的义务,而机构方则担心赔偿款给付后,投资者不履行调解协议,机构方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在这种互不信任的氛围下,调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据介绍,2016年12月,投资者张某在某证券公司开通证券账户,后张某与证券公司因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问题发生纠纷。证券公司与张某多次沟通,但双方就关键事实的认定,无法取得一致。证券公司认为张某本身应承担一定责任,而张某坚持认为证券公司应当承担全责。加之证券公司在协商过程中态度消极,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导致张某对证券公司后续处理人员存在偏见,情绪亦非常激动,调解难度极大。

  为缓和双方之间的信任危机,在正式开展调解前,投服中心与双方进行了多次磋商,创造性提出通过由证券公司在公证机关专户提存资金的方式,解决了双方的信任基础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投服中心表示,此次资金提存公证方式的成功运用,对于调解双方建立信任基础、缩短调解周期、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升调解成功率以及保障调解执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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