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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部分监管指标放宽

2018年10月23日 17:08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 

  适度放宽私募资管展业条件
  证券期货部分监管指标放宽

  本报讯 (首席记者 连建明)证监会昨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资管细则》于2018年7月20日至8月19日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合理建议,相应修改完善了《资管细则》,部分监管指标放宽。一是适度放宽私募资管业务的展业条件,包括降低投资经理、投研人员数量要求等。二是允许资管计划完成备案前开展现金管理。三是优化组合投资原则,完善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限额管理要求。四是考虑私募股权投资(PE)业务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仓期、委托资金投入期限等给予一定灵活性。五是允许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担任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推动平等准入。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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