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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两员工违法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

2018年10月30日 14:3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9日讯 据银保监会今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银监罚决字〔2018〕7号、8号、9号、10号显示,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存在员工排查不到位,未发现员工行为异常行为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新疆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李波在担任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原财富管理中心财富服务团队理财经理期间,存在私自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代客户保管重要物品等行为。新疆银监局对其禁止十年从事银行业工作,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张晋在担任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原财富管理中心财富服务团队主管期间,存在私自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代客户保管重要物品等行为。新疆银监局对其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菅芳在担任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期间,对该行员工行为排查不到位承担直接管理责任。新疆银监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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