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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ST圣莱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获法院受理

2019年01月15日 1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成都某证券营业部的股民关注大盘走势。中新社记者 张浪 摄  

  中新网客户端1月15日电 (记者 程春雨)记者从投服中心获悉,近日,其支持的ST圣莱受损投资者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件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018年5月10日,ST圣莱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圣莱达为防止公司股票因连续亏损而被特别处理,在主业亏损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和虚构财政补助,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累计虚增收入2000万元和净利润1500万元,导致2015年度财报变亏为盈。

  另据ST圣莱2015年8月4 日《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8月ST圣莱开始筹划重组,直到2016年2月重大重组才因证监会立案调查而终止。在此期间虚构收入主要是为重组粉饰业绩;主观恶性较大,违法行为较为典型。

  在2015年财务造假被处罚之后,ST圣莱已经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现在采取出售固定资产等措施力图扭亏为盈。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ST圣莱实现净利润374万元,暂时脱离了暂停上市风险,但是财务状况依然不乐观。

  2018年9月6日,ST圣莱公告因虚构收入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第二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圣莱时任董事长胡宜东为虚构收入的主要责任人。

  投服中心称,因此将胡宜东列为虚假陈述索赔诉讼第一被告,并要求ST圣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投服中心证券支持诉讼 “追首恶”原则在ST圣莱案件中不仅彰显了追责到人、减轻对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潜在利益影响的理念,在ST圣莱财务状况不佳、面临潜在的暂停上市风险下,通过要求胡宜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也有助于后期投资者得到赔偿。 (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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