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黄马甲”提醒社会共识“限制公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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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黄马甲”提醒社会共识“限制公权”

2010年07月27日 16:4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时下,一股处罚之风盛行湖南省株洲市街头,行使处罚权的是身穿“黄马甲”的市容环卫监督员。记者了解到,这与株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极大关系,株洲市的两份文件“授予”了市容环卫监督员“罚款权”。(7月26日《法制日报》)

  地方政府自行扩权、私下授权,在我们这个社会似乎算不了什么大事,尤其是初衷良好、目的高尚、行为温和的时候。因此,在株洲市启用市容环卫监督员“执法”起到一定效果,从全国“十大污染城市”华丽变身“宜居卫生城市”之后,我们看到,当地官员对此举合法性的质疑不以为然,部分民众对这一做法理解宽容,而临近城市的城管部门则纷纷赶赴株洲“取经”,也似乎是不难理解的了。

  权力越位的危害,其实大家都懂,但是,对一个“动机挺好、效果不错”的做法,很多人可能就找不出反对的理由了。可是,当权力越位成为习惯后,权力拥有者推出“动机不明、效果难测”乃至“动机卑劣、效果糟糕”的行动的时候,我们的反对,还会那么有力量吗?对民众的反对,权力拥有者还会有敬畏感吗?

  “依法行政”是大家都明白的原则,但很多人恐怕都不知道,与这个原则相对应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越权无效”,“越权有效”则肯定意味着“依法行政”被破坏。也就是说,一个法治型政府,其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律框架之内,相反,所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株洲市启用市容环卫监督员“执法”一事可以看出,我们的社会还远远没有形成“限制公权”的共识。权力拥有者、权力监督者(包括每个公民)都应该有“限制公权”的理念,将之贯穿于一切社会生活之内,成为一种不需要选择的自觉。只有这样,权力才是让人放心的权力,才会真正造福于民而远离作恶于世———当权力受到制约、敬畏民众之时,这样的权力才是可靠的,才能在不断服务于民的路上健康走下去。□李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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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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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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