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陈帅才17岁,他过完春节后就来到了青岛,没想到却发生了意外。”7月26日下午,来自河南焦作的宋巧枝痛心地对记者说,7月22日下午,她接到电话称,儿子在青岛石老人海水浴场溺水身亡,宋巧枝当天急忙和家里人来到青岛,但3天时间过去了,他们不但没见到陈帅的老板,而且对于孩子的死因很多快艇工也含含糊糊。“有人透露,他们公司已经开会封口了,现在员工说的话,我根本就不相信。”宋巧枝说。
-事发17岁“快艇工”死亡
“孩子死得不明不白,我们却无能为力,真不知该怎么办了。”7月26日下午,记者在郓城南路一家旅馆见到了陈帅的家人,陈帅的母亲宋巧枝正在为孩子的死不停地自责。“4年前,丈夫就离家失踪了,现在孩子又没了,你说我们这个家以后可咋办啊……”宋巧枝坐在地上伤心地说。
据宋巧枝介绍 ,她是河南焦作人,17岁的儿子陈帅过完春节就来到了青岛,在石老人海水浴场一家快艇公司工作。孩子离家后,她每天都盼着孩子平安回家,可谁知几个月后等来的竟是孩子去世的消息。7月22日,宋巧枝接到了一位自称是儿子所在公司老板的电话。“这位老板说 ,陈帅下海洗澡时溺水,现在虽然救上来了,但因昏迷不醒正在医院抢救。”宋巧枝说,接到这个电话后,她急忙与公公、婆婆及其他亲属商量,当天下午,她就与其他亲属等4人赶来青岛。“3天时间过去了,我们不但没见到儿子的老板,就连儿子到底怎么出的事都不能确定,我们甚至还听说,快艇公司老板已经开会让员工统一口径,说儿子是跟一位同事在休班时下海游泳出的事,不能算工伤。”宋巧枝说。
-同事休班时下海游泳出事
随后,记者和陈帅的家人一起来到了石老人海水浴场。经过打听,记者找到了自称当天与陈帅一起下海游泳的梅玉奇。梅玉奇正站在一艘快艇旁扶游客登上快艇,当快艇驾驶员发动快艇后,梅玉奇用力将快艇推了一下,快艇便借力冲进海中。
“陈帅跟我干的活是一样的。”梅玉奇说,他也是河南焦作的,今年也正好17岁。“22日那天,浪很大游客也不多,因为担心出现危险,公司就给我们放了假。”梅玉奇说 ,之后他们就返回了住处,上午10点钟左右,陈帅找到他,并约他一起到海水浴场游泳。“开始我想他不会游泳,我也是个初学者,万一出现意外怎么办?但那天确实挺热,我最终还是没拒绝,就穿着泳裤下了海。”梅玉奇说 ,“玩得正高兴时,陈帅突然大喊呛水了,我看到他在海水中挣扎,双手胡乱拨动着水。”梅玉奇说,见状,他赶紧游到陈帅身边并试图将他推往岸边,但因为浪确实太大了,他根本就推不动。随后,他就游上岸去喊人,可谁知等他喊来人时,却发现陈帅已经没了踪影。梅玉奇接着就拨打了110报了警,之后110民警把他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等我做完笔录时,才知道陈帅已经在石老人海水浴场西侧的礁石旁被游客发现,但这时他已经死亡了。”梅玉奇说。
-家属孩子未成年公司有责任
记者从崂山公安分局了解到,22日当天,确实有一名17岁的男子在石老人海水浴场溺水身亡,但详细的案情还不方便透露。
“现在我们疑惑的是,既然孩子是自己溺水身亡的,那为何我们都来青岛三天了,老板一直不出面给我们答复?”宋巧枝说,他们之前去海水浴场询问的时候 ,快艇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话含含糊糊,“而且,我们还听说 ,这件事发生之后,快艇公司的老板立即给员工开会统一了口径,不让员工向我们家属随便说这件事。”宋巧枝说,这些问题不得不让他们对孩子的死因提出质疑。“孩子只有 17岁,这家公司雇佣未成年人也应该承担责任。”宋巧枝认为。
随后,记者在梅玉奇的带领下找到了快艇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天因为浪大,他们已经给员工放了假,因此陈帅的意外死亡并不能算工伤,关于赔偿,他们也只能给安葬费。当记者问到,陈帅只有17岁,为什么公司还雇佣他时,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还需要请示“上级老板”。当记者询问老板的电话或者快艇公司名称的时候,对方都没有告知。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律师 浴场尚未开放经营者存过失
就此,记者采访了山东大元律师事务所的翟胜凯律师。据翟律师介绍,首先要证明受害人与快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能证明双方确实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作为雇主必须要告知具体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环境、条件等,但由于目前石老人海水浴场尚未正式开放,作为用人单位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就让员工从事这种危险性劳动,这本身就是过失。
“按照这种情况举证责任要倒置,也就是如果雇主不承担责任的话,雇主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当天确实已经通知所有员工休假,不再从事这种危险性活动。”翟律师说,此外受害人本身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雇主就更不应该让其参加这种危险性劳动。文/图 本报记者 徐新东 张博(来源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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