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人间蒸发,其承诺的附加服务随之消失。该怎么办?近日,漳州市消费者王先生碰到了这一烦心事,所幸的是,经过一番周折,他获得了退款。
今年4月底,王先生在漳州市区某广场一店内,办理了一张汽车美容卡。当时,商家承诺只要消费者购买一瓶价值300元的打蜡抛光剂,即可享受免费汽车美容服务。王先生当场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一瓶打蜡抛光剂。3个多月后,王先生旧地重游,顿时傻了眼,办卡时的热闹场地,一下子变成无人经营的空地。王先生立即与场地出租方联系,要求给予赔偿。广场负责人认为,当时已认真审查了经营者即承租方所持相关证件,责任不应由他们承担。那承诺岂不是成了一纸空文?王先生情急之下,拨打了12315电话投诉。
工商人员接诉后,积极与场地出租方联系,原来该场所租期从4月24日至5月23日,租期一结束,经营者就离开了。工商人员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经协调,出租方同意将300元退还给王先生。(张明华 吴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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