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原北京泽通水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高振利,被诉向原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行贿。记者今天(24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这起行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高振利在北京市通州区水利工程总队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过程中,为确保自己能够个人摘牌购买通州区水利工程总队的资产,给时任北京市通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仇春利(另案处理)美元、人民币共折合人民币共计29万余元贿赂款。公诉机关认为,高振利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应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婕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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