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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各高级法院设专门机构审查民事再审案

2011年01月08日 12:1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1月6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要将建立健全统一的民事再审审查机构,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贯彻再审程序立审分立原则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抓实。

  会议要求,要统一机构职能,加强审判力量,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民事再审审查机构,尽快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作风正的法官充实到再审审查队伍中去,归口统一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会议强调,要着力通过统一民事再审审查的受理条件、审查标准和事由适用,通过规范文书制作和审查方式,实现民事再审审查的专业化发展。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和形式要件,依法及时受理再审申请,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要正确把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范围,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民事再审审查要围绕当事人提出的法定事由进行,纠正以“确有错误”作为启动再审标准的做法,转变简单依据再审改判率来评判再审审查质量的观念;要准确把握事由成立的条件,着重加强对申请再审事由的类型化研究,确保裁判尺度的统一。

  全国法院近3年受理民事再审案15.8万件结案率85.4% 当事人申请再审难问题基本解决

  2008年4月,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信息显示:近3年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逐年上升。

  据统计,2008年4月至2010年11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58845件,审结135618件,结案率为85.4%。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3年来,全国法院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审判规律,审结了一大批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基本解决了当事人申请再审难的问题,当事人的诉权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万余再审案借力调解

  全国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采取阅卷、询问、听证等多种审查方式,准确掌握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加强驳回裁定的论述说理和判后答疑,确保再审审查结果的正确性,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三分之二被改判、调解或者发回重审,再审审查的监督纠错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全国法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等方式,大部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在3个月法定期限内审结,全国法院的结案率达到85.4%。北京、安徽等高级人民法院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为了使案件的处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国法院还在加强案件调解上下功夫,有一万多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通过调解使矛盾得到化解。黑龙江、河南等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调撤率达到了12%以上。

  出台文件规范审查程序

  针对案件受理、审查程序、文书制作等亟待规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10余件司法文件和个案答复意见,还对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进行了调研,及时掌握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建章立制,加强调研指导,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规范与完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了建筑面积240平方米的再审立案诉讼中心,专门负责民事再审案件受理工作,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不断畅通。

  2010年,山东高院受理民事再审案件2841件,审结2504件,与上年同比呈现“收案上升,结案上升,调解率上升,存案下降”的特点。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办案质效月度通报制度”,提高办案人员质效意识,建立“再审结果反馈制度”,协助办案人员自检办案得失,建立“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完善审限管理规定,督促依法及时审结案件,截至2010年11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请再审案件4626 件,月均收案145件,共审结各类民事申请再审案件4321件,月均结案135件,结案率达93.4%。

  多数高院及时增设审查机构

  全国法院着力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普遍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有的法院试行了诉讼文书纠错系统,着力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实行结案计划申报制、办案目标责任制,通过审限跟踪、个案跟踪、办案情况通报,督促审判人员均衡结案、审限内结案,加强调卷、文书送达工作的管理与规范,调卷周期长、文书送达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上海法院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不仅切实解决了申请再审难问题,而且也有效地发挥了再审审查职能。上海三级法院依托研发的远程网络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在 2009年率先实现了网上阅卷,为全国法院作出了表率。目前,上海高院申请再审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为72天,比2008年建庭初期的85天减少近两周,比民事诉讼法修改前的97天缩短了25天。

  民事诉讼法实施后,绝大多数高级人民法院依据诉访分离的要求,科学划分机构职责,及时增设民事再审审查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力量,配强配齐领导班子。(记者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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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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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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