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给力”法官“全天候”办案
本报记者王斗斗
初见陈昌,是在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现场。坐在审判长位置上的他,一双眼睛格外有神,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他说话不多。
旁边的当事人家属轻声说,这就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最厉害”的年轻法官。
领导说,这个法官很“给力”。2010年,他一个人审理民事案件407起,审结401起,撤诉、调解339起。审结案件数、调撤率、法官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连年第一。
朋友说,他很“无趣”。因为他从没有时间出来玩。白天打电话在审理案件,晚上打电话在加班写判决。
同事说,他是“一阵风”。每次见他都是奔跑的,匆忙的点个头,就没影儿了。
当事人说,来了很多次都没好意思开口说案件。一间8平方米的办公室里,他常常同时接待多个当事人。
跟着实习的学生说,陈昌老师哪儿都好,严师良友,就是忙得没时间找媳妇,替他着急。
不常见面的同事说,他一脸“倦意”。刚进院时阳光帅气的小陈怎么不见了?一些外地法官无数次问他:这么多案子是怎么结的啊?
有人算过一笔账,除去周末与法定节假日,2010年全年共有250个工作日,而陈昌审结案件数为401起,日结案1.604起。
这1.604起是个什么概念呢?每一起案件从接手开始,主办法官要负责送达、接待当事人、安排调解、安排鉴定、安排保全、外出调查、安排庭审、开庭审判、合议庭评议、写判决、装订卷宗、案卷归档等多个环节。
而很多案件都有其独特性,不仅仅包含以上程序,且很多案件的送达、调解、取证、调查等环节都是一个反复、多次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每一起案件仅调解、庭审环节,就会占去上班时间的大部分,那另外的环节陈昌是怎么完成的呢?
了解陈昌的人知道,他经常中午主持调解忘了吃午饭;经常晚上接待当事人直到万家灯火;经常周末外出调查,忙着赶写判决废寝忘食。
其实,2010年的每一天都是陈昌的工作日,远远不止250个。
汪洪:“办案女超人”绝不一判了之
本报记者于呐洋
回首刚刚过去的2010年,忙碌,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法官汪洪最大的感受。2010年度,她办案502宗,再次获得全庭第一,每个工作日平均结案两宗。而这些背后,是她付出的忙碌与辛劳。
近年来,深圳市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汪洪克服孩子小、丈夫也是审判一线业务骨干、家中无人照料的困难,经常利用晚上和周末的时间加班加点,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不推诿、不叫苦,是大家公认的“办案女超人”。
在繁重忙碌的工作面前,汪洪想到的是更快地让劳动者实现合法权益。“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我在办案过程中深知并始终牢记: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因而总是想方设法尽早安排开庭,快办快结。”汪洪说。
汪洪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4年,共审结案件1682宗,调解案件1000余宗,连续两年为全院办案状元。
在2010年汪洪审理及调解的案件中,有一宗72名员工的集体诉讼案件让她记忆犹新。“那起案件最终调解成功,当看到员工们满意的笑容时,我觉得再苦再累,都值得。”汪洪说,我在工作中领悟到,坚持调解优先,是有效化解矛盾,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的重要途径。
“每个法官都有自己时代的使命,尤其对基层法官来说,要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做出让人民满意的裁判,就不能机械司法,更不能一判了之。审理案件时,不能仅将结案作为唯一追求,而应该把每一具体案件与对社会的理解与思考相结合,用社会效果来衡量案件审判的成败。”这是汪洪在办案中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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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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