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编辑:
我是退休工人。去年6月,我接到某养生俱乐部的“一日游”邀请电话,承诺“旅游中绝不推销保健品等”。我抱着散散心的想法,参加了“88元一日游”活动。活动中,提供“一对一”服务的张小姐非常热情,搀扶老人上下车。吃午饭时,张小姐笑嘻嘻地递上一份材料,推销起俱乐部会员卡。尽管感觉不快,但碍于面子,我只得耐着性子听她讲。她还拿出申请表让我填写。填完表,她又说要付200元定金。在场的俱乐部总监说,过几天请您来公司看一下有关章程,我们签个协议。回程路上我问张小姐章程中有些什么内容,没想到她板着脸说:这是商业机密!
几天后,张小姐来电话要我去公司签订协议,我当即拒绝。她在电话中哀求说“若不买卡,我会领不到当月工资”。出于同情,我答应先去公司看看再说。第二天我去公司,一名女经理和张小姐热情迎接,叔叔长叔叔短叫得非常亲热。我跟对方说明,下半年要参观世博会,没精力参加其他旅游。女经理马上承诺会员卡可从2011年生效,并大谈拥有会员卡的好处。说着她拿出了一份协议,催我看一下后签字。经不起一再劝说,又舍不得损失200元定金,我匆匆看了一下协议便签了名。没想到随即又被要求付款1680元。因我所带钱不够,张小姐执意跟我回家取钱。
我以为持有这张“养生度假连锁会员VIP钻石卡”后,从2011年起我就可以享受俱乐部提供的旅游活动了。直到前些日子我重新拿出有关材料仔细阅读时,才发现俱乐部方面当时只是让我看了《服务协议》,并没给我看具有实质内容的《会员章程》,对我隐瞒了“须储值方可享受在消费时的优惠服务”的规定。也就是说,我须另外“充值”后才能在度假连锁店享受客房门市价9折优惠。这种故意隐瞒的做法让我萌生了要退此卡的想法。但几次交涉未果,而那名张小姐也已辞职。
读者 陈先生
【调查附记】
记者注意到,陈先生签名的《连锁会员服务协议》上有“会员可凭VIP卡进入全部连锁点养生度假,具体使用详见《使用指南》”等字样,但此协议并未提及“须储值后方可享受度假旅游”;而在《连锁会员章程》中则明确“VIP会员卡为储值型会员卡,须储值后方可享受折扣住宿,会员打折消费”。
记者为此与这家养生度假俱乐部经理取得联系。曾接待过陈先生的女经理认为,陈先生当时是看过有关章程的,应该知道这是储值后才能消费的会员卡。陈先生是因为当时为他提供服务的张小姐辞职,对俱乐部提供的其他服务人员不太适应而提出退卡要求。至于能否退卡,调查商议后决定。
【记者手记】
在这种“一对一”缺乏有效监督的活动中,陈先生虽然最初就有“警惕”、一开始“不情愿”,但从填写表格、支付定金到接受工作人员上门取款整个过程,却始终“碍于面子”而被动接受。而推销人员正是利用客户的这种心态,以热情服务为手段得以成功推销。为此提醒读者:面对自己并不熟悉的产品推销,一定要保持理性和冷静,该拒绝时就断然拒绝!记者 陈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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