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审计显示2700万新农合资金被挪用 亟待立法监管(3)

2011年02月21日 09:2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保护农合基金需提升统筹级别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但从目前的情况可以看出,在立法阶段曾经担心的问题已经发生。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这里只是涉及了5项基本社会保险,并未涉及目前正在全国逐步铺开的新农保、新农合,新农合资金管理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窘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丰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分析说,目前,“由于法律依据缺失,监管人员在发现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后,普遍只能对其作出‘扣罚补偿款’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而不能追究法律责任,这对违反‘新农合’政策的行为难以起到有效的震慑和遏制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新农合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第一年(2007年)政策刚启动时‘谨慎从事’,第二年(2008年)‘稳妥从事’,第三年(2009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有关制度执行中‘搞变通’的现象”。

  “目前,新农合制度的管理服务体系尚未健全,管理手段落后;内审和监管制度虚位,缺少专职人员队伍和法定规则。因此,需要特别警惕个人账户资金被挪用的情况。”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说。

  对此,胡继晔建议,未来在社会保险法配套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中,必须增加对以后新出现基金的“兜底”性条款,例如在该条例的附则中应当有“对于其他具有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性质资金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之类的条款。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对新农保、新农合等基金的监管就有法可依了。

  “在不同的地方,新农合的主管部门不一样,有的地方是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有的是卫生部门,还有的地方由财政部门主管。所以,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还应当在未来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其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将其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一样纳入统一管理的轨道。只有纳入统一管理的轨道才能有效避免侵占、挪用。”胡继晔说。

  杨燕绥认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应该多管齐下:整合城乡3项医疗保障制度的经办机构;实现新农合市级统筹和结算资金;统一和强化新农合信息系统;强化新农合内审稽核队伍。

  此外,还有专家认为,为了避免地方政府部门挪用新农合资金情况的发生,全国大的社保框架应依法进行调整,这是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更为深远的举措。

  胡继晔认为,由于养老金领取目前尚未做到真正的省级统筹,目前全国有2000多个养老保险统筹单位,其中有省级的统筹单位,大部分是市级统筹单位,还有不少地方是县级的统筹。而养老金的发放又是地方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所以有个别县级政府的部门挪用新农保资金用于发放养老金,这就成为统筹层次比较低的情况下的不得已选择,此次审计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如果去问此次挪用新农合基金2738.18万元的5个县的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要挪用?他们肯定能够说出一大堆的理由:这些钱并没有被地方官员贪污、吃喝、买公车,对地方政府而言只是左兜换右兜而已,是不得已的选择。其实在全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市,同样面临养老金巨大缺口的尴尬,归根结底还是我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太低、积存的养老金收益率太低,才发生类似的挪用问题。核心问题是尽快落实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如果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全国统筹,那么县级政府部门就没有权力挪用了。”胡继晔说。记者杜晓 通讯员温晓辉 实习生谷艳东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