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4月21日电(孔凡元 李欣)记者21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范围扩大到保全送达、诉前调解、复查听证、案件执行和办案监督各个环节,实现陪审员对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以扩大参审范围,提高陪审员参审率。
据山东省法院政治部主任傅国庆介绍,2010年该省人民陪审员换届后,陪审员队伍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加,素质和结构明显改善。该省严格落实“分类随机抽取”制度,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点、专业特长进行分类,在相应分类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案件审理的陪审员,更好适应案件审理工作需要,提高参审率,并将陪审员的陪审范围扩大到保全送达、诉前调解、复查听证、案件执行和办案监督各个环节,实现陪审员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参与监督。为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山东省建立了陪审员定期培训制度,指定培训规划,丰富培训内容,鼓励陪审员大胆参与司法实践,提高司法水平,提升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同时,还对陪审员的工作态度、纪律作风、工作实际等进行考核,逐步探索陪审员的监督和退出机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山东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发挥陪审员作用,不断提高陪审员参审率、参审数量,扩大参审范围,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司法效能。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数据显示,2010年换届后,该省陪审员已达到5873人,比2005年初选时增加了65.8%,已达到中国最高法院规定的数量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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