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林虎,有着花季般的年龄,但他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在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终因贩卖毒品触犯刑律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林虎的父母都在西宁打工,因为工作繁忙,平时对林虎疏于管教,使得林虎逐渐形成了放荡不羁的性格,而父母并不知道儿子在外竟干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2010年10月16日9时许,在我市城北区某小区门口,林虎在给吸毒人员张磊贩卖毒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缴获海洛因5小包。经鉴定,林虎持有的海洛因合计重量0.471克。当林虎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儿子在外贩毒时,吃惊不已,追悔莫及,后悔平时对儿子过分放纵,使得儿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日前,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林虎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但林虎犯罪时未满18岁,系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王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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