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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街头积水捞车牌卖车主 律师称涉嫌侵占

2011年06月16日 15:01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男子趁街头积水捞车牌卖车主律师称涉嫌侵占
捞牌人“待价而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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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江西南昌市南京东路茶叶交易市场前800多米地段出现大量积水,有些车辆强行通行,结果大量车牌落入了水中。于是,十余人下水打捞车牌卖给车主。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南京东路茶叶交易市场前面路段看到,该地段有800多米积水,不但行车道、超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完全被淹没了,积水还漫上了人行道,淹没了部分绿化带。许多轿车司机看到水情严重纷纷掉头,但有些胆大的司机还是奋力一搏,开着车下水溅起阵阵水花,一部车成功后,许多车尾随,但是很多车从水里出来的时候,车牌甚至车框都已经留在了水里。但是有辆小车运气不太好,熄火停在了水中。

  许多汽车的车牌掉在了水里,开出水域后,司机站在岸边发愁。突然,三名男子出现了,他们走进水里捞车牌,并且和司机讨价还价。据一名等车牌的司机介绍,捞车牌价格从20元直接就飙到了50元,但总比买车牌容易,很多人还是买了。

  附近一名行人告诉记者,只要下雨,此处就会积水,那些捞车牌的人都已经成为“职业捞牌人”了,一到雨天就来此处。

  “我们不买这些车牌,他们拿着也没用。”现场也有比较睿智的车主不吃这个亏,于是现场也大打“价格仗”。

  记者看到,现场还有车主因为价格谈不拢,直接不挂牌照就驱车离开了现场。但也有一些车主驾车通过了积水区域,光顾着看旁边热闹,浑然不知自己的车牌也落水了,径直离开了现场。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的李竹青律师表示,捞牌人直接捞车牌,属于拾得他人的遗失物,失主来认领,拾到者应该无偿还给失主。如果拒不返还,就涉嫌侵占,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通过公安机关处理这种侵占行为。但是,如果事先捞牌人已经和遗失车牌的车主商量好价格,捞牌人确实付出了劳动,得到一定的补偿也是合理的。(主力记者 吕柟/文 首席记者 万勍/图 见习记者 张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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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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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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