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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普洱茶之名非法吸款1亿 一14人犯罪团伙被批捕

2011年06月17日 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6月17日电(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龚震)借用普洱茶收藏升值概念,辅之以年收益不低于16%的高额回报承诺,描绘公司上市可获得原始股的虚假图景……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兴华等14人,通过签订所谓的普洱茶销售合同和委托销售合同,大肆在杭州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涉案金额上亿元,1000余人深受其害。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存款罪,依法批捕李兴华等14名犯罪嫌疑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兴华为实现以公司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的目的,于2007年6月、2010年10月、2011年4月,分别注册设立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杭州鸿如茶叶有限公司和香港鸿如文化发展控股集团。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李兴华伙同犯罪嫌疑人董忠义等13名犯罪嫌疑人,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在杭州先后以“云南鸿如”、“杭州鸿如”公司的名义,针对不特定的老年群体,利用公共场所散发赠券和召开品牌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借用普洱茶收藏升值概念并许以年收益不低于16%的承诺,并宣称通过香港鸿如文化发展控股集团进行海外上市配发原始股,通过签订所谓的普洱茶销售合同和委托销售合同,大肆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期间共计非法吸收资金高达1.27亿余元,涉及被害人1000余人。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14名犯罪嫌疑人在杭州以经销普洱茶为名,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其中,犯罪嫌疑人李兴华在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成立后,将1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抽逃,还涉嫌抽逃出资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检察官提醒,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大多存在隐蔽性强、欺骗性高、危害性大等特点,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销售商品、办理会员卡、认购股权等形式,以明显高于市场收益的高回报作为诱饵,有时还会通过频繁参加公益活动、慈善行动等手段来营造其企业虚假繁荣的景象,以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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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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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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