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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最大贩卖运输新型毒品案一审宣判 2人获死刑

2011年07月07日 15:5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涉案毒品“麻古”100余万粒、重量近100公斤,涉案毒资1000余万元,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湖南迄今为止最大贩卖运输新型毒品案,陈美琨、曾祥青等14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1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美琨与被告人曾祥青于2009年春节期间商定贩卖毒品牟取暴利,后2人邀集吴小军(另案处理)合伙贩毒。经商量,由吴小军负责去云南与上线毒贩联系购买毒品,陈美琨负责筹集资金并将毒品运回湖南永州,曾祥青负责销售毒品。同年3月至2010年4月,陈美琨、曾祥青、吴小军分别纠集或伙同吕刚民、李继宽、谭利民、邓善荣、彭雅红、苗元广、吴长海、吴建军8人,先后8次前往云南景洪、永德等地购买毒品,除2次未遂外,共购回毒品“麻古”100万粒运到湖南永州和湖北武汉等地贩卖。

  2010年1至4月,被告人刘繁荣多次向陈美琨购买“麻古”共计10.28万粒,而后贩卖给曹海军(另案处理)等人。被告人何建新通过被告人邹洪江的介绍,多次从曾祥青、陈美琨等人手中购买“麻古”共5万粒,加价贩卖给他人。

  此案中,公安机关共查获“麻古”34万粒,重约31公斤,收缴毒资330余万元,还缴获何建新非法持有的枪支2支、子弹5发。

  邵阳中院审理后一审宣判,被告人陈美琨、曾祥青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刚民、刘繁荣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继宽、谭利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建新、苗元广等其余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5年不等,其中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记者陈文广、禹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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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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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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