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北京规定商场须装高清探头防投毒

2011年07月31日 06:0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北京市公安局要求食品架前探头能够拍清面部特征,规范明日起实施

   由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编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将于明天(8月1日)起实施,首次明确“人员识别”技防标准,即在所有商场、超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域,必须设置足以清晰拍摄到人的面部特征的监控设施,防范针对食品的人为破坏、投毒等案件。

  探头须能清晰辨认面部特征

  记者注意到,《规范》中首次明确了“人员识别”的技防标准。据内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不少商场超市中的监控设备,往往只能拍到人的大体轮廓,无法清晰地识别人员面部特征,对于食品投毒一类恶性案件,无论从事前预防还是事后破案都存在难度。

  今后,按照新《规范》,各企业必须在财务室、结算中心、仓库、监控中心等重要部位以及出入口、垂直电梯、滚梯都要设置能清晰辨识通行和驻留人员面部特征的监控设备。此外,还特别要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设置的监控探头,要能清晰辨别所有触动了食品人员的行为特征、体貌及面部特征。

  物品逾500万元应装报警按钮

  另外,大中型商场、超市应配备防爆毯、防爆围栏、警戒隔离带。

  按新《规范》,存放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的部门、部位应配置保险柜。贵重物品及容量较大的仓储室应具有声光报警。贵重物品销售现场声光报警装置应设置在3米以上的高度,确保无防范盲点。贵重物品柜台摆放价值超过500万元的物品时,应设置紧急报警按钮。贵重物品销售区应设置入侵探测报警装置,展示玻璃窗应设置入侵探测报警装置。(记者刘洋 甘浩)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吴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