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始终坚持司法改革 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体制机制创新的新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与之相适应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坚持正确方向、立足中国国情、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以建立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积极推进我国的司法改革,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对党中央确定的改革事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三个五年改革纲要都要全面推进,抓好落实。
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司法公开。要按照阳光司法的要求,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更加规范有效地把司法活动向社会公开。这样做有利于社会评判和监督,有利于提高法官能力,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对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作用,通过公开审判、组织旁听、网络直播、文书公开等方式,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便捷和有效,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我们的立法是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下进行的,我们的司法也要充分发扬民主。司法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体现,审判活动就是讲法、讲理、讲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司法活动应当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让公民参与司法、理解司法、信任司法。要在司法公开、民意沟通、人民陪审、人民监督、司法便民等各方面拓展范围,健全机制,加快推进司法民主进程。
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法靠自律,也要靠监督。监督要内外结合、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权力寻租。要积极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发挥好特邀咨询员和特约监督员的作用,建立工作回访和通报制度。要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收集、甄别、转化机制,善于从群众意见和建议中找到改进工作着力点,把群众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方向。要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认真听取律师关于改进法院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的意见。
八、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 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队伍素质的新要求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是人民法院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关键,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价值观对人们思想和行为起着决定性作用。法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担负重要使命的特殊职业群体。人民群众对法官素质和品格寄予很高期望。公正、廉洁、为民是法官职业修养的核心,廉洁、为民是实现公正的根本。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不是靠几句简单的说教就能实现的,要靠对人民司法制度和人民法官人民性的认真学习和高度认同,要靠对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和所急所忧的深刻体察和感情培养,要靠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长期社会实践,要靠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按照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断审视和提高自己。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也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要坚持不懈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以鲜活生动的先进事迹形象地诠释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帮助广大干警真正领悟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以司法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规范行为、凝聚力量、推动工作。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司法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对每一个法官都是非常现实的考验。从近期案件评查发现的问题来看,有的是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把握不当,有的是对社情民意的认识和把握不当,有的是对办案的节奏和时机把握不当,有的是对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有的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后手忙脚乱,有的不会做群众工作,对社会提出的问题说不明白、解释不清楚、群众不认可,等等。近来,这些问题有增多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要有忧患意识,要增强紧迫感。每一位领导同志、每一个法官都要把司法能力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切实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建立学习常态机制,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作应用文、解应用题”,大力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司法作风无小事,司法作风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感受。社会看法院、群众看法官,往往就是看他们的行为举止,看他们对群众的态度,看他们办事认真不认真、热情不热情、负责不负责。群众到法院来办事,法官的一个笑容、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都可能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媒介,都可能给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和对法官良好的记忆。解决好司法作风问题,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点。共产党人的群众观点,主要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依靠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观点,等等。树立群众观点要以“感情、作风、能力”为重点,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大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人民群众对法官最强烈的期待就是司法廉洁、公正。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事实告诉我们,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仍很艰巨。坚持不懈地加强司法廉洁教育,特别要用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警钟长鸣,洁身自好。坚持不懈地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落实好“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司法巡查和廉政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坚持不懈地抓好制度创新和制度落实,探索建立审务督察和廉政档案制度,认真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规定,以规范和制约司法权行使为核心内容,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提高人民法院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