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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法制局长:抓执法问题须坚持原则六亲不认

2011年09月15日 07:2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小到巡逻时是否着装整齐,大到办案时有无刑讯逼供,公安民警执法一直是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话题。近些年来,老百姓明显感觉到,公安执法越来越规范了,从扫黄时为涉案人员套上头罩到服务大厅民警文明用语,处处细节均是例证。

  转变从何而来?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近几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全面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变化。

  规范4400多个执法环节

  说到执法规范,到底公安有多少个执法环节需要规范?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不清楚。

  2009年10月28日,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全文共20万字,对公安机关执法基本环节和步骤作了详细的规定。随后,北京市公安局以此制定了执法大纲,对360多种执法行为、900多项执法流程、4400多个具体环节作了具体规定。公安执法环节之多可见一斑。

  孙茂利说,为了全面规范公安民警执法行为,自2008年9月公安部提出在全国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后,先后下发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总体安排以及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等重要文件,相继出台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执法信息化、法制员制度、执法场所规范设置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并连续在江苏南通、山东济南和潍坊、广西南宁、福建泉州召开会议,强力予以推进。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带来的变化,最早体现在硬件设施上。因为全国公安派出所的外部标准统一了,“有困难找公安”变得更容易实现了;因为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了,报案办事更加清晰高效了。

  “现在规范了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要加装防护栏,讯问室要安录音录像装置,执法不仅规范还更为安全。”孙茂利深有体会地说。

  执法监督必须内外兼修

  有人问:制度建设是越来越完善了,怎么落实?孙茂利用两个字作了回答:监督。

  对于全国已建立的一支法制员队伍,孙茂利引以为豪。他说,各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将法制员派驻到一些承担主要执法办案任务的科所队中,到一线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充当案件质量检验员的角色,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

  对于已办完的案件,公安机关还要进行执法质量考评,部门两年不及格一把手直接“走人”。这些年来,已经有十几个县级公安局局长因此被免职或引咎辞职。

  孙茂利坦言,监督执法必须严格才有实效。他经常对各省区市的法制处长们说:“抓执法问题必须坚持原则,要‘六亲不认’。”

  当然,再强的内部监督也不如外部监督来得让人信服。所以,各地警方在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将警务公开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来做。

  “目前,一些地方正在实行立案公开制度,群众来报案后,可登录互联网对案件进展进行及时查询,对案件办理进行全程监督。”孙茂利举例说。

  下决心从突出问题改起

  “这两年来,公安部也下定决心,将整改公安工作中最突出的问题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前些年,一些地区出现了公安机关扣押物品丢失的情况,因此,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就重点治理了涉案财物管理。”孙茂利说,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做到详细列出清单、进行拍照后网上登记,并有专人管理。

  孙茂利最后表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一项长久的课题,公安机关将在推动这项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更有力地打击犯罪、服务人民。(记者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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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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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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